原標題:模仿女老師的“鍾美美”爆紅,究竟對誰是一種傷害?

冰川思享號特約撰稿 | 李躍

鍾美美是誰?

因爲在視頻中模仿老師抱病上課、接電話、上公開課、生氣發飆、痛批早戀等活靈活現,來自黑龍江鶴崗的13歲男孩鍾宇升以“鍾美美”的身份在網絡上迅速走紅。

▲黑龍江鶴崗的13歲男孩鍾宇升在視頻中模仿老師活靈活現(圖/網絡視頻截屏圖)

其視頻隨後遭遇下架,更是引起廣泛爭議。有傳言他被“約談”了,很多人憂心忡忡地說,這會限制孩子的想象力與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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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根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檯****記者的最新採訪,事實並非如此。

“鍾美美”的班主任田廣霄老師表示,他個人曾與家長有過溝通,但是目的並不是爲了限制孩子的發展,而是爲了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進行保護——值得一提的是,田廣霄老師是一位男老師,而“鍾美美”模仿的是女老師。

▲田廣霄老師接受媒體採訪(圖/網絡視頻截屏圖)

當記者問到視頻被下架是否因爲被學校或老師約談時,“鍾美美”母親吳女士予以否認。

之所以網友無法再看到相關的視頻,她坦言,因爲相關的評論有好有壞,害怕對孩子的影響比較大,所以讓孩子將視頻先隱藏了起來,只留給自己觀看。未來也將繼續支持孩子嘗試模仿別的角色。

此前,鍾媽媽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說到,擔心網絡關注的忽上忽下對孩子有影響,要讓孩子知道,哪一天變得不紅了,沒人關注了,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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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的爆紅面前,我覺得這位母親體現了一種難得的清醒,讓人看到了一種愛護孩子的正確姿勢。

都說互聯網是有記憶的,萬物留痕;但互聯網也是沒有記憶的,一個熱點很容易被另一個熱點覆蓋。“鍾美美”被網絡遺忘或者階段性遺忘,是大概率的事兒。如果因此而心理失衡,爆紅反而是一種傷害。

▲靠模仿女老師上課爆紅的“鍾美美”(圖/網絡視頻截屏圖)

更重要的是,這位母親並沒有“趁熱打鐵”,對向孩子洶湧而來的網絡流量進行迅速變現。鍾媽媽說,孩子出名之後,也接到了不少廣告邀約,但她的選擇是“不接受,因爲這不是一個孩子該有的”。

在這個浮躁的時代,這更是一種不多見的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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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會想起,2019年4月,杭州3歲的童模妞妞被親媽狠踢一腳的視頻在網上熱傳,揪心的畫面引發衆怒,連續登上了好幾天的熱搜,“童模”這個詞彙也由此更多地進入了大衆的視野。

▲3歲女童妞妞在拍攝時遭親媽狠踢(圖/網絡)

央視去年做了一個跟蹤報道,揭露了童模行業的一些真相。

據業內人士透露,就算一個剛入行的童模,通過一天的拍攝也可以獲得四五千元報酬。早在2017年底,一則關於11歲中國混血童模葉祖銘自曝年收入80多萬元的新聞,更是引爆輿論。

而這背後,是達數十億元的童模經濟狂歡。

隨着未成年明星的人格權商業化利用的現象呈現井噴式增長,爲未成年明星本人及其經紀公司、監護人及商家等都帶來了可觀的商業利益。而對這些童模來說,則意味着人格、尊嚴乃至整個童年被商業利益所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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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現象並非只發生在國內。

數年前韓國媒體報道,該國一名18歲高三女生身着露肩衣服和網紗長筒襪,在一次商業活動中與50名成年男子熱情擁抱。此舉招致外界責難,並在韓國國內引發了強烈批判。

▲韓國高三女生崔恩貞與50名成年男子擁抱(圖/網絡)

以“鍾美美”當前的網絡影響力,如果願意授受商業廣告,應該是一筆不低的、對普通家庭具有巨大誘惑力的數目。但這確實不是“一個孩子該有的”,會對一個人的成長帶來某種不可控的變數。

若說家庭暴力是顯性外在的暴力,那將未成年人拉到成人化世界的聚光燈下,讓其成爲一架商業機器,接受超出年齡的某種“規範”,則是另一種隱性暴力,另一種“虐童”。問題是,這樣的傷害長期以來爲我們習焉不察。

“鍾美美”母親抵制了這樣的誘惑,確實難能可貴。但是,如何避免商業活動侵襲童年,避免童年被過度消費,是一個值得關注與探討的宏大話題,不能只寄望於個人的定力,還需要商業資本以及整個社會的教育定力來加持,在制度層面加以某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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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爲商業活動設置“少兒不宜”門檻,是一種國際慣例。《加拿大廣告標準準則》規定,不得將兒童作爲廣告對象。瑞典更是立法禁止12歲以下兒童的電視廣告,成爲世界上第一個禁止兒童廣告的國家。

美國的時裝設計師協會(CFDA)也在指導方針中,直接建議設計師不要僱用16歲以下的模特進行表演。

不久前的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提交了《關於加強未成年人從事商業活動權益保障的提案》,建議構建行業許可規範,通過對法定代理人監護權的引導、監督和懲治,形成未成年人從事商業活動權益保護的綜合機制——這種往往令人渾然不察的傷害兒童現象,總算有人呼籲制止了。

回到“鍾美美”爆紅這件事上來,我們要欣賞、包容孩子的創造力與想象力,也要保護、捍衛一個人的成長不受太多商業利益左右的權利。

童年只有一次,要讓孩子知道,鏡頭外還有更廣闊的天空,更豐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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