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麗江男子夜間高速路超速行駛,前路突遇貨箱,“嘭”一聲撞了上去……

現在咱麗江的路修得越來越好了,各種高速路,人們出行越來越方便。很多人認爲,在高速路上行駛比在普通公路上行駛要安全。其實不然,要知道在高速上車輛開得都非常快,稍不注意,就容易造成不可想象的後果。如果一路上遇到突發情況,會因爲過快的車速,避無可避。

麗江的老李,就因爲夜間在大麗高速行駛過程中,汽車撞上障礙物,造成了無可避免的損失。

高速路撞上異物,損失有點慘

今年年初,老李開車行駛在大麗高速公路,由於天色已晚,加之行車速度過快,未注意到前方路面有一個水桶般大小的貨物箱,不慎撞上,幸而老李及時剎車才躲過一劫。

雖然人沒事,但老李的車輛嚴重受損,經鑑定,車輛維修金額2萬元,同時貶值損失近7萬元。

經鑑定,事發時老李屬於超速行駛。

但是,高速路上這個貨箱,究竟是怎麼來的?

是從之前行駛的車輛上不慎掉落的嗎?

相關部門調取了事發地前後監控,並通過一系列偵查手段查詢貨物箱來源,遺憾無果。

老李認爲,自己雖是超速行駛,但也是在自己的行車道上,沒有影響其他車輛,卻因他人疏忽導致自己損失慘重,理應收到賠償。

那麼,本起事故中,老李的損失到底應由誰來承擔?

律師:可要求貨物箱車主或有關部門承擔賠償責任

就此情況,讀本君諮詢了雲南天外天(麗江)律師事務所的李亮波律師,李律師介紹——

首先,如果車輛在投保了車損險的情況下,可以根據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主張合同權利。其次,可以要求貨物箱的車主、發生交通事故路段管理部門或者養護部門來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十條規定,在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物品等妨礙通行的行爲,或者因道路管理維護缺陷導致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行爲人或道路管理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法院應予以支持。

道路管理者不能證明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盡到清理、防護、警示等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在本次事故中,若高速管理部門有相應過錯,則可以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是否可同時要求保險公司、貨車車主、路段管理部門或者養護部門承擔賠償責任?

李律師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車輛已經投保了車損險的情況下,可以根據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主張合同權利,也可以要求貨物箱的車主、發生交通事故路段管理部門或者養護部門來承擔賠償責任,但不能同時同案起訴保險公司和貨車車主、路段管理部門或者養護部門。

李律師介紹,車損險、盜搶險等非責任商業險的賠償,只能通過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主張。如果保險公司已經進行了理賠,可以向貨車車主、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門或養護部門進行追償;若貨車車主、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門或養護部門等侵權人已經對財產損失進行了全額賠償,車主再向保險公司理賠的,其主張一般不予支持。

本案中,老李由於未投保車損險,所以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

在律師的建議下,老李只好找到高速公路專門的管理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高速管理公司賠償經濟損失9萬元。

高速公路管理或養護單位不承擔全部損失

那麼,老李的全部損失都會由高速公路管理或養護單位承擔嗎?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四條“受害人和行爲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

而老李發生事故時,處於超速狀態,未盡到安全駕駛需注意的條件,存在一定過錯,所以應自行承擔一部分責任。

一般在高速公路的事故責任爲管理部分70%,駕駛人30%。

如何確定高速公路的管理單位?

1.找高速公路的養護義務人,一般在路旁會有相應的提示。

2.如果未能發現養護義務人,可以在事發路段前後最近的兩處收費站,看該段高速公路費的收取人。

3.到事發地最近的一處服務區,諮詢該路段的養護人。

4.如果養護義務人和費用收取人指向了不同的幾家單位,在諮詢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均列爲被告,經法庭審理後確定。

讀本君在此也要提醒大家,駕駛員上高速前要檢查車況,特別是貨車司機要按規定裝載貨物,避免途中落貨。同時,在高速上開車不要超速,開車時一定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路況,以便應對突發情況。

另外,希望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儘可能加大巡查頻次,保障路面暢通安全。

(文中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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