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駐馬店“失蹤少女爲父子生三孩”案終審宣判:主犯被判15年)

河南省駐馬店市14歲的少女小沫(化名)失蹤六年之後,被母親找到時,已先後爲鄭某敏、鄭某牛父子生下三個孩子。該案主犯鄭某敏在2020年1月20日被駐馬店驛城區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他隨後提出上訴。6月10日,澎湃新聞從小沫的代理律師趙良善處獲悉,當日上午,駐馬店中院對鄭某敏進行遠程視頻宣判,維持了此前的一審判決。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2年5月前後,14歲的小沫在與哥哥發生爭吵後離家出走,此後的六年間一直沒有任何音信。直到2018年1月,小沫被母親在駐馬店市某小區外發現她時,她已成爲了三個孩子的母親。

據小沫講,她在2012年離家出走後,在路邊遇到鄭某敏,隨後被他用三輪車帶回鄭某敏家中。經過鑑定,警方確認小沫的三個孩子中,老大系小沫與鄭某敏所生,另有一對雙胞胎系小沫與鄭某敏的兒子鄭某牛所生。

2018年11月21日,駐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將鄭某敏刑事拘留。2019年5月29日,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鄭某敏提起公訴,鄭某牛則因被鑑定爲“作案時符合精神分裂症診斷標準”,另案處理。

2019年10月31日,該案在驛城區法院一審開庭。2020年1月20日,驛城區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鄭某敏有期徒刑15年,並判令鄭某敏賠償小沫經濟損失32297.94元。鄭某敏不服提出上訴,6月10日,駐馬店中院在二審裁定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小沫的代理律師趙良善介紹,駐馬店中院在終審裁定書中認定,鄭某敏爲涉案強姦罪主犯,其子鄭某牛爲從犯,因鄭某敏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原審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量刑適當。

此前,小沫曾提到自己在鄭某敏家遭到虐待、非法拘禁等,駐馬店中院認爲,對於以上情節因公訴機關未提起公訴,法院不審理,如受害人認爲存在漏訴,可就漏訴部分向相關機關提起控告,“針對孩子的撫養權及受害人後續產生的賠償費用,受害人可另行起訴。”

趙良善說,下一步,受害方將針對小沫三個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撫養費的承擔及受害人後續產生的賠償費用向驛城區法院另行提起訴訟,“我們還將就鄭某敏涉嫌虐待、非法拘禁行爲以及追究鄭某牛的刑事責任等,繼續向公安機關提起控告、申訴。”


相關推薦
  • 男子猥褻姦淫同村不滿10歲的三姐妹 時間長達1年多
  • 13歲少女被拐賣到內蒙古獲救 嫌疑人逃亡29年後自首
  • 80後男子8萬元賣3歲親生女兒 爲給女主播送"遊艇"
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作者:陳雷柱 責任編輯:袁藝嬌_NB14956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