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一已婚女子與情人在賓館約會後身亡,原因竟是……)

明知對方有家室,47歲的遼寧男子楊某依舊和南京已婚女子帆帆一起,維持了近6年的不正當男女關係。2019年11月17日,一場血案爲這段不正當關係畫上句號,楊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南京警方逮捕。2020年6月10日上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案件還原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楊某家住遼寧省大石橋市。2013年,來南京做生意的楊某通過微信,認識了已婚的南京女子帆帆。兩人經過一個月的接觸,很快發展成情人關係。楊某每次在與帆帆發生關係後,都會給對方少則三五千,多則1萬元的 " 零花錢 "

2016年楊某離開南京,到浙江慈溪工作生活,但兩人的聯繫始終沒有中斷,依舊保持着不正當男女關係。2019年11月,楊某準備前往河南找工作,在出發前,他和帆帆約定,兩人準備在南京南站附近再見一面。11月16日晚,楊某從浙江慈溪乘坐火車來到南京,入住到南京南站附近一家小旅館,後於次日早晨入住南京市江寧區某快捷酒店。第二天上午,楊某與帆帆在南京南火車站見面,兩人隨後一同前往快捷酒店入住。

當天下午,當帆帆準備離開時,兩人發生爭執和衝突,楊某隨即用剪刀多次捅刺帆帆的脖頸,最終導致其死亡。事發後,楊某前往玄武湖徘徊,最終還是用手機撥打110自首。

疑因1萬元 " 零花錢 " 起了糾紛

在法庭上,楊某反覆辯稱,自己並非蓄意殺死帆帆。他表示,當天帆帆在準備離開時向他索要1萬元 " 零花錢 ",但自己當時身上僅有1000多元現金,兩人隨即發生爭吵和衝突。當遭到帆帆 " 浴巾抽打 "、" 指甲抓撓 " 後,楊某稱自己怒髮衝冠," 神志不清晰 ",進而抓起牀邊的剪刀,導致血案的發生

那作爲兇器的剪刀是從何而來的呢?楊某表示,剪刀是在酒店附近的超市購買的,但買來原本並不是作爲兇器使用的。在浙江生活期間,帆帆曾懷疑他 " 在外面有別的女人 ",所以要求楊某 " 帶個剪刀來,剪下身體毛髮交給她以示忠誠 "。據楊某介紹,帆帆確實在酒店房間內使用剪刀修剪了他的毛髮,因此剪刀會在牀邊。

公訴人提出,造成帆帆死亡的原因有兩項,其一爲剪刀剪刺大動脈導致的出血,另一原因系機械性窒息死亡。公訴人綜合現場情況,質疑楊某是否除了刀刺以外,還使用了酒店房間內的浴巾、枕頭捂住帆帆的口鼻,實施加害。對此楊某並不認同,他辯稱自己見到帆帆頸部出血後,試圖用浴巾遮蓋帆帆的傷口止血,並非實施加害。不過楊某也承認,他在事發後並沒有撥打120急救電話,也未向他人求救,而是在酒店洗澡後隻身一人前往玄武湖。他聲稱自己本想在玄武湖內投湖自殺,但最終選擇報警自首

檢方量刑建議死刑或無期

公訴人認爲,雖然楊某反覆辯稱自己並非故意,但脖頸爲人體要害部位,楊某使用剪刀多次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且捅刺深度很深,正常人都知道這極易導致人的死亡,而且帆帆全身的開放性創口有6~7處,因此認定楊某殺人行爲系主觀故意,構成故意殺人罪

公訴人建議法院對楊某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同時公訴人也認定,事發後楊某確實構成自首,建議法院從輕判決。公訴人還提出,楊某明知帆帆有家庭,還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最終僅僅因爲瑣事導致血案,楊某的行爲違背了公序良俗和社會道德。

楊某在庭上表示,事發後自己非常後悔,對不起帆帆和她的孩子,希望能有機會對帆帆的家庭進行賠償。

因案情重大,本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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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 本文來源:現代快報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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