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湘潭縣石潭鎮農貿市場命案主犯被執行死刑

6月12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犯張議執行死刑。

案情回顧

2017年6月24日16時許,張議夥同劉定波、周智國(均系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以周某安在湘潭縣石潭鎮農貿市場內經營沒有交“凳子費”爲由,對其實施毆打。隨後,張議又因收費問題與周某安的妻子張某湘(被害人)發生衝突,張議拿起店內一把尖刀捅刺了張某湘背部一刀,致張某湘右下肺葉破裂,右側血氣胸併發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1年至2016年間,張議夥同趙志湘(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多次尋釁滋事或藉故生非,肆意毆打馮某軍、趙某海、周某林、劉某宇、王某平、王某林等人,致其中二人輕微傷,還損毀他人財物、指使他人封堵湘潭縣石潭鎮政府大門和進出道路等,情節嚴重,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認爲

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張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其在刺傷張某湘後,糾集劉定波、周智國繼續毆打張某湘,阻止死者家屬進行施救,並利用傷害張某湘一事來威脅其他未交“凳子費”的租賃戶,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依法對張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張議提出上訴。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今日對其依法執行死刑。

來源:“紅網”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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