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九章 第五十一條 第二款: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在交通建設中貫徹國防要求。車站、港口、機場、道路等交通設施的管理單位應當爲現役軍人和軍用車輛、船舶的通行提供優先服務,按照規定給予優待。

直到今天小編還天真的以爲軍人們可以在任何的時候任何地點能夠享受到他們的權利,只是因爲他們身份的特殊關係,他們把自己的特權給埋藏了起來,他們從來沒有用自己的特權做過任何事情,可軍人們僅存的一點特權在當今社會上還得不到自己應有的尊重。

近日,有網友爆料在福建福鼎車站一名傷殘軍人因行程急,欲依法享受自己購票“優先權”時,被購票窗口一男性售票員懟“當兵有什麼了不起的?”。

現在的主流媒體依然把“軍人依法優先”稱爲是“社會教育”的一次重大進步。可是現實卻是“軍人依法優先”的現狀並不是令人感到高興的事情。曾經的軍人在中國的社會上是有崇高的地位,一人當兵全家光榮,甚至一個立過戰功的軍人,能夠讓鄉里鄉村都能夠感到光榮,曾經幾何,中國軍人是一個神聖的職業,在社會上是備受尊重的一個羣體。

但是隨着改革開放,拜金主義是日益橫行,人民的價值觀被金錢腐蝕,一些來自國外的一些媒體也一直不斷的在抹黑中國軍人,軍人這個集體成了一批倒黴的羣體。軍人們的榮譽感不斷的被剝削。隨着受到“韓流”風的影響,“娘炮”成了主流,“好男不當兵”的思想在不斷的蔓延,視“軍人”爲“傻子”等等不健康的思想影響着中國的新一代年輕人。

雖然是和平時期,但是軍人們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卻一點也沒有減少,每一次的險情,第一個到達救災現場的永遠是中國解放軍,在天災面前中國人民子弟兵聞令而動,不顧自己的生命安全,全力的投入在抗震救災的前線,無論天災還是人禍,中國軍人,與你同在!

曾有人說過,和平就是軍人的墳墓,雖然這種說法小編並不認同,可是現實社會的種種表現不免令人尷尬,當我們的子弟兵在天災面前不顧自己生命在挽救人民財產時,各大媒體都在歌頌他們,可是當一切恢復平靜時,他們仍然在默默的守護在人民的背後,他們犧牲了自己美好青春,守護着的祖國安寧與和平,可最終他們卻失去了應該得到的尊重,這個社會怎麼了?難道不值得我們每個人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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