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9日三輛大貨車從鄆城南高速口剛下高速,被高速口交警攔停,駕駛員配合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菏澤高速交警拿着證件直接脫口而出200元扣三分這裏不允許大貨車下高速,說着便向旁邊違法處理室走去,駕駛員只有跟着走進違法處理室,查車交警把證件遞給了一位年齡大的交警同志,他又返回高速出口繼續攔停下高速車輛。

被攔停在高速出口車輛亂七八糟停放無人管,

都在違法處理室接受處罰,無一倖免,嚴重影響道路安全。

屋裏這位交警拿起證件說200元不扣分照顧你們一次,剛剛感受到要被扣分“威脅”的駕駛員哪敢在多說一句話更別提申辯了,三位駕駛員被逼無奈接受每車200元罰款,小編看到罰款單據感到非常驚訝頓時對這位交警同志感到佩服,幾分鐘時間三張一模一樣的罰款單“生產成功”。

開罰單的正式民警

其實交警執法罰款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不需要多高的專業知識,稍有法律知識的都知道這是亂罰款、懶省事,更不用說專業管理的人民交通警察,而這些執法部門還有“功能齊全”的法制和紀檢監督,明知不可爲卻爲之, 唯一能說的通就是他們以權創收,爲部門斂財纔是真實目的。

山東省交警輔警執勤執法“十條嚴禁”第六條

嚴禁執法過程中擅自關閉執法記錄儀,沒有執法記錄儀視頻資料佐證的羣衆投訴,一律按照有效投訴處理。

小編期望菏澤高速交警支隊領導公開執法記錄儀,還原處罰現場,讓駕駛員從內心欣然接受處罰,改正錯誤,創造良好的運輸環境,而不是受到被扣分威脅後不得不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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