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为限制总统的权力,规范朝野上下各界人士行事,革命党人制定了一套《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但还没等到约法进一步完善,就被袁世凯废除了,这引起了南方革命党人的极大不满。

袁世凯死后,由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段祺瑞这个北洋巨头理所当然成了国务总理。为了安抚南方的革命党,避免南北分裂,中华民国又重新恢复了《临时约法》。

但由于《临时约法》存在许多不足,黎、段制刚运行不久,在人事任免和对外政策上,黎元洪和段祺瑞两人便产生了巨大分歧,矛盾也越来越深,最终导致“府院之争”。也就是黎元洪的总统府与段祺瑞领导的国务院之间的斗争。

“府院之争”最初表现在对徐树铮的职务任免上。徐树铮是段祺瑞的亲信,也是他的心腹幕僚,时任国务院秘书长。

按《临时约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政府的所有文件、决议,都要总统亲自签名方能生效。

但徐树铮这人狂妄自大,国务委员讨论或出台什么政策,总统府一般不过问,只负责签名,所以徐树铮打心底里瞧不起黎元洪,觉得这个大总统就是个摆设。徐树铮经常拿着一摞子文件跑到黎元洪的办公室里让他签字。

当黎元洪问他这个决议是怎么回事时,徐树铮就说:“什么事你不用管,只管签就是了。”

时间一久,黎元洪就对徐树铮产生了反感,觉得这个人太狂妄。一个大总统,岂能心甘情愿受一个小秘书的气,他决定撤掉徐树铮。

要撤换徐树铮,段祺瑞当然不同意。他认为总统不应该插手国务院的人事任命,一旦开了这个先例,以后我这个国务总理还怎么用人?再说,根据《临时约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任命国务员,需经参议院同意,不能总统说撤就撤。

而黎元洪则认为,依照《临时约法》,任命国务委员须经参议院同意,但对普通的文武职员可不经参议院同意。

而徐树铮只是一个普通的文武职员,并非国务员,所以,作为总统,他有权撤换徐树铮。并且还说:“如果你不同意,我以后就不再给你签字。”

就这样,两人在是否撤换徐树铮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僵局。最后还是徐世昌出面劝说段祺瑞:“何必为了一个小小的秘书,伤了你和大总统的和气,换就换了吧!”

段祺瑞最后还是作出了妥协,换掉了徐树铮。黎元洪总算出了胸中这口恶气。

但接下来的一件事,让两人彻底撕破了脸。此时在欧洲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打了三年。段祺瑞以其敏锐的眼光看到,德国最终必将战败。所以他认为,中国应该抓住机会,果断加入协约国,对德国作战。

段祺瑞之所以要加入协约国,这里面有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清政府时期与许多列强都曾签署过“不平等条约”。段祺瑞认为,如果这次中国加入协约国,战争结束后,中华民国就成了战胜国,到那时就可理直气壮地收回“租借”给德国的“胶洲弯”。不仅可一雪前耻,说不定还会“乌鸡变凤凰”由弱转强。

不得不说,段祺瑞主张参战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可大总统黎元洪却反对,他认为欧战根本没什么正义可言,只吃过是一场狗咬狗的战争,为什么要把与此毫无关系的中国卷进去呢?万一德国要是战胜了呢?你一个国务员只是辅佐大臣,根本无权决定是否参战,总统才是主人,作为中华民国总统,是战是和,只有我说了算。

另根据《临时约法》三十五条规定,是战是和、缔结条约,需参议院批准,再由总统签字。你要我批准可以,但需参议院通过。不难看出,黎元洪说的也有道理。

段祺瑞也明白,是否对德国作战,无论是总统还是总理,都不可能一个人说了算,关键还是在国会。他这次是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促成对德作战。

为了达到目的,段祺瑞联络一些旧军阀组成“督军团”对国会施压。又让社会上的那些无业游民组成“公民团”,天天到国会门前去“集会”、喊口号,要求对德国作战。

看到段祺瑞如此胡来,黎元洪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宣布开除了段祺瑞的总理职务。

这下段祺瑞自然不服。他不服的原因就是,按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总统可以任免普通的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委员和外交公使需经参议院通过。意思是你要撤换我得经参议院同意。

而黎元洪则认为,第三十四条虽然规定任命国务员须经参议院同意,但没说撤换国务员要经参议院同意,所以,总统撤换总理可不经参议院同意。

对段祺瑞有利的还有《临时约法》第四十五条,总统提出议案和发布命令须经“副署”同意才能生效,这个“副署”就是国务总理。

言下之意就是你要开除我,但要经过我同意你这命令才能生效,在我没有同意你开除我之前,你这命令是无效的。

四十七条中又有,只有当国务员受到参议院的弹劾后,总统才能将其免职,但要交参议院复核一次。意思是你要开除我,得经参议院弹劾,然后由我申请复议一次,你这命令才能生效。这些程序都没有,你开除我就是非法的。

就这样,双方各说各理,互不相让,谁也不肯作出妥协。为了反抗黎元洪,段祺瑞把张勋召到了北京,把黎元洪赶下了台,自己重新当上了国务总理,这就是民国史上有名的“府院之争”。说明白就是总统府与国务院之间的斗争。

促使他们争论的依据就是源自这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虽然双方都有咬文嚼字之嫌,但从中也不难看出,这是一部不完善,又充满矛盾的法律。

为什么会出台这样的法律,原因并不复杂。这部法律就是由当时南方的革命党人制定的,他们的目标针对的是袁世凯。为了防止袁世凯独裁,他们给总统设定了诸多限制。而当时国民党左派人物宋教仁是最有希望出任国务总理的。

但不幸的是随着宋教仁的遇刺,让一个新生的共和国从此走向分裂,内乱不断。虽然后来又恢复了《临时约法》,但这时袁世凯和宋教仁都已不在。所以再用在其它人身上,已不适合,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叫“临时约法”而不是“正式约法”。

复职后的段祺瑞大权在握,他果断的废除了《临时约法》。可在广州的孙中山不答应了,难道还想学袁世凯?孙中山于是打出了护法的旗帜,宣布起兵讨伐,这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护法运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