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社会,狗咬伤咬死人最多只是狗主人赔偿。很多的狗在咬人后,狗主人不是藏匿就是遗弃,却从来没听过狗主人因此被刑罚的事。

然而,大连的一位七旬老人因为看不过养狗者的一些不文明行为。从而,采用了投放有毒的牛肉粒,火腿肠片等有毒物质撒在那电梯轿厢四周和平台花园。导致小区九条狗死亡。狗主人因此报案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狗的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说说观点:

1、这小区到底是人住的还是狗住的?如果是人住的,怎么一下子就能毒死了九条狗。这九条狗对小区的其他住户难道不造成影响吗?

2、《城市文明养狗条例》规定,养狗者遛狗时必须远离人群,牵狗绳戴口罩,并且不得饲养烈性犬等禁养犬只。请问这些人狗都做到戴口罩了吗?如果狗戴了口罩,还会发生这些狗被毒死的事吗?

3、这些狗有哪一条是导盲犬,搜救犬等实用型犬只。如果有导盲犬,那么因此导致导盲犬死亡确实应该赔偿。毕竟导盲犬是不能戴口罩的,否则无法寻找回家的路。

4、养这些狗的人有多少是鳏寡孤独的老人?从情理上说,鳏寡孤独的老人精神缺乏依靠,养只狗消遣还能说得过去,可是从新闻上看,都是年轻人啊!难道都是上无父母下无子女的?

5、不文明养狗,狗死了还能有脸提精神损失费,真的佩服这些人的脸皮够厚!

老人或许应该提前通知一下吧,不知道如果告知了是不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呢?

对于老人所谓的妨碍公共安全,笔者极度不认同。毕竟除了狗以外,并没有人因此受到伤害,是不是有点假想敌成分呢?

人毒狗判刑,狗咬人无事,恐怕这样的闹剧早该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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