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光明區公佈了《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辦法(徵求意見稿)》和《2020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區劃分方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與2019年的政策對比

1、學位類別重新劃分,由原五類擴大至八類;

2、各類別增加基礎分,光明區原來的學位類別是沒有基礎分的,現在各類別會有對應的基礎分,

3、入戶時間積分由1分/月下調至0.1分/月;

4、光明區戶籍居住時長增加了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資房、祖屋,用途爲住宅)積分,0.1分/月;

5.住房、租房積分由1分/月下調至0.1分/月;

6、社保原來按養老、醫療中時間最長的積分,調整爲按兩者同時繳納時間積分,加分分值由1分/月下調至0.1分/月,

7、計生僅保留獨生子女加分,獨生子女由30分下調至1分,政策內、政策外均不加分;

8、父母雙方居住證加分由10分下調至1分。

光明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積分入學辦法(徵求意見稿)

第一條 爲規範義務教育招生行爲,保障符合在深就讀條件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利,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光明區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和轉學插班實行積分入學學位派位制度。參加積分入學學位派位對象爲: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少年;

(二)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3號)文件規定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三)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第二條 光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位類型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和家庭購房情況分爲八類,積分項目及標準如下:

備註:

(一)尾數超過15天按1月計算,不滿15天按半月計算。積分計算截止日期爲申請入學當年3月31日。

(二)學區內光明戶籍:指的是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在學區範圍內。

(三)申請學位的住房需爲家庭實地居住,申請人所提供的住房證明材料需同實際居住地一致,沒有實地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於學位申請。

(四)其他住房是指擁有合法產權房和租房(持有紅本《房屋租賃憑證》)之外的其他類型的住房,其中光明戶籍擁有如下特殊住房可計算居住時長加分:

1.祖屋: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證明材料;

2.自建房:取得《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普查申報收件回執》,並由轄區居委會開具證明;

3.集資房:提供與集資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或收據,並由轄區居委會開具證明。

(五)新購商品房(住宅),有購房合同,還但未取得《房地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按合同約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爲入學條件,不加分。

(六)學位類別以學位申請時覈定爲準,通過學校初審後將不予變更。臺灣地區戶籍兒童、少年與深圳市其他區戶籍兒童、少年同等待遇;非深圳戶籍兒童、少年包括港澳戶籍兒童、少年。

(七)中山大學附屬學校首先面向中山大學深圳校區全職在職在編教職工子女(含中山大學附屬第七醫院職工子女)招生,剩餘學位供學區內其他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入學。

(八)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市區高層次人才子女等教育優待、優惠對象按相關政策落實公辦學位。

第三條 按學位類型順序錄取,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第六類>第七類>第八類,相同學位類型,按積分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前一類型不能全部錄取時,不再進行下一類型的錄取。當同一類型積分相同時以抽籤的方式確定錄取。

家長網上填報申請信息並保存成功後,報名系統將根據家長填報的信息,自動計算適齡兒童的積分(最終積分以各職能部門審覈爲準)。網上預報名期間,區教育局將每天公佈各學校報名人數及學位類型明細,按招生計劃預計初步錄取積分等項目。

學校對申請信息進行初審,覈實家長所填寫的積分項目。政府各職能部門覈實家長遞交積分材料的真實性。

第四條 材料審覈不合格的和未按光明區教育局通知要求的時間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不參加學位派位。

第五條 積分排序派位後沒有申請到公辦學校學位的,如其他公辦學校仍有學位,由教育局組織徵集家長志願,按照本積分辦法錄取到其他公辦學校。沒有被公辦學校錄取的,由教育局按照申請志願錄取到民辦學校,按時報到註冊的,可以到就讀的民辦學校申請學位補貼。

第六條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光明區教育局。

光明區2020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

學區劃分方案(徵求意見稿)

一、學區劃分背景及基本原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3號)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光明區2020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2.學區劃分調整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穩定性原則。原有學校招生範圍儘量保持不變,新增或改擴建完成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劃定。

(2)社區性原則。學區劃分以社區進行,而不是以樓盤和道路劃分。

(3)就近性原則。以招生學校爲中心,綜合考慮適齡學生人數、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劃定就近社區爲學區。

(4)共享性原則。充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讀公辦學校的權利,每個社區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儘可能有兩所或兩所以上公辦學校可供選擇申請。

(5)一致性原則。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和初中學區劃分儘量一致。

二、光明區公辦初中學區劃分

備註:光明區高級中學、深圳實驗光明學校初中部爲全寄宿制初中。

三、光明區公辦小學學區劃分

備註:教科院實驗學校(光明)2020-2021學年度借址教科院實驗小學(光明)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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