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註冊制即將正式實施,根據深交所安排,交易制度會有一些改革,投資者需要適當注意。

首先是漲跌幅不同。創業板交易規則與科創板看齊,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五個交易日以後是20%漲跌幅限制。投資者歷來有炒新傳統,這會增加炒新風險,前五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意味着沒有了N個漲停板,股價是一步到位,甚至是超高漲幅,投資者要參與炒新,得關注估值是不是合理,搞不好追高會帶來很大的損失,這可不是主板天地版的損失,至於損失多大,理論上可以放得很大,歐美國家股市一天下跌90%也是有的。即使20%的漲跌幅限制,要是來一個天地版,也就不是20%了,而是40%了,等於是放大了損失。但投資者如果抄底成功,來一個地天板,那收益也是40%。

其次是盤中競價交易規則也有變化,這個規則來源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創業板只不過是借用過來而已,主要目的是減少大資金操縱股價。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通過限價申報買入科創板股票,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也就是說,投資者可以以等於或者低於買入基準價格102%的價格來提交買入申報。相應的,如果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通過限價申報賣出所持有的科創板股票,那麼,其賣出申報價格是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98%的。所以填寫買賣委託單一定要看好基準價,否則是會被系統直接剔除而不會成交的,一般交易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股價直線拉昇或者是直線下跌階段會出現這種情況。

三是創業板原來是沒有風險板塊警示制度的,註冊制改革增設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主要還是秉承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上市公司不能報喜不報憂,要將公司的喜憂都向投資者講清楚、說明白,給投資者決策提供充分準確及時的信息。

ST五種情形:

(1):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且預計三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

(2):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

(3):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

(4):向控股股東或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或違規對外擔保且情況嚴重

(5):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況

*ST四種情形。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爲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爲負值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

(4):觸及規範類,重大違法類退市情形的,也會被提前實施*ST風險警示

四是創業板允許未能盈利的公司上市,這可能增加了市場投資風險。創業公司面對技術/市場的不確定性更多,容易出現創業失敗,這會給投資者帶來意想不到的風險,因此投資未能盈利的上市公司,一定要注意公司的現金流,一定要注意公司的財報變化,股東減持,發現股東減持和現金流惡化,應該儘早離場。另外註冊制就是降低上市公司門檻,可以更加方便的IPO,意味着後續創業板增量公司會快速增加,優質資源將更加容易上市,沒有必要花錢買殼上市,以後殼資源會越來越貶值,投資殼資源沒有信息來源最好遠離。就是一些業績平平的公司也儘量不要參與,得不到大資金青睞,股價不會有好的表現,大盤漲可能股價也不漲。

五是創業板退市制度更加多樣化,加上借殼上市更加難,最好是遠離有退市嫌疑的個股,股價很有可能向一元以下靠攏,創業板退市制度最引人注目的是總市值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市值低於3億元,這可比一元退市機制更有殺傷力,跌破一元較爲困難,跌破3億元市值更加容易,因此臨近3億元市值邊界最好警惕一些,一旦退市是不可能重新上市的。

財務類退市標準上,公司因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被實施*ST後,下一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也將被終止上市,隨着對中介機構問責力度加大,中介機構也不敢胡亂出具財報了,一旦被認定違規違法,很有可能代上市公司背鍋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有財務問題就會出局非標意見或者是出具保留意見,以後那些公司治理有問題的公司很有可能就會被退出市場,投資者千萬別選擇公司治理有問題的公司投資。

六是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兩年投資門檻10萬元資金要求,大部分投資者都是適合的,原有投資者尊重交易習慣,但是存量投資者記住要跟券商簽訂風險揭示書,才能參與註冊制下創業板新股的打新、交易。沒有簽訂風險揭示書,是不能參與創業板交易新股申購的,如果達不到兩年投資門檻和10萬資金要求,過期了,就不能申請交易創業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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