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4期

互聯應用生就與文明鬥爭

有感於良知前棄人臉識別

文 | 劉克麗 責編 | 王曄

封面創意 | 王曄 策劃 | 劉克麗

刀子本身無罪,用來殺人就有罪了,人臉識別技術也是同樣。人臉識別技術是目前各種識別技術的經典產品,來鑑定罪犯的工具,與用來種族歧視完全是兩碼事。這兩天,繼亞馬遜、IBM之後,微軟也聲明不再向警方提供人臉識別產品,不由讓我想起這25年來,互聯網應用自從成就的那一天起,它就與傳統的文明做鬥爭,我也是個互聯網人,做互聯網媒體已有20多年的歷史,我寫這篇文章是需要有自我否定勇氣,這在向我20多年的職業生涯開炮,但是我有以下幾個例子做證互聯網應用的原罪:

90年代抄襲傳統媒體內容

應該說互聯網的應用是從內容信息傳播開始,90年代初期互聯網應用剛剛普及,當時互聯網媒體沒有內容的資源只只有抄襲所有紙媒體的內容生存,他們依靠風險投資商給予他們的資金,高價僱傭了大量的抄手抄來內容發佈之後發展壯大了自己,但當時的紙媒體內容發佈速度慢的機制、發行量不如PV精確等等先天性的缺陷,讓互聯網媒體壯大。當互聯網媒體走向正規之後,尤其強調原創,基本上改正杜絕了抄襲這一習慣性的剽竊罪。

記得當時我死活不願負責某一網站業務,領導問我爲什麼,我的回答是:我不願剽竊。領導笑了說:正因爲你這樣想,你才應該去網站改變內容剽竊現象。

源源不斷製造垃圾信息

我每天上班開機後的第一件事就是開機打掃垃圾,開始是電腦上的郵件垃圾、後來是手機上的垃圾短信、垃圾電話甚至還沒徹底弄完,出了微信好像能屏蔽垃圾了,但是朋友圈的垃圾廣告又出來了,而且也永遠刪不掉,居然有一個段子告訴我說:用19道工序可以刪掉垃圾朋友圈的垃圾,我沒試過。這些垃圾還不是最惡意的,可千萬別碰什麼釣魚網站、各種猜迷語測試年齡、算命…套得用戶頭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等隱私去詐騙作惡。

21世紀初博眼球輿論壟斷

2000年之後、特是在2005年之後博客、搜索、視頻互聯網應用出臺問世,博眼球的成了衡量一個網站是否成功是否能獲得風投的唯一標準,隨着2008年之後,社交、遊戲、電商、移動互聯內容傳送方式等的加入,有了幾個龐大的眼球帝國,他們幾乎擁有了13億的用戶,此時他們的話語權無意間在民間造成壟斷的地位,他們對用戶說什麼產品好,什麼產品就是好,給錢多最排在第一、最好,不可能有第三方的監督餘地,所有的媒體、監督機構都失去了第三方的監督作用,成爲廠商們的公關公司。

我在之前問過、但是在這裏我還是要問一句,難道互聯網的存在就是要弄死第三監督機構嗎。

10年來販賣個人隱私

最近10年來販賣個人隱私的各種案件不斷出現,且一波比一波厲害,一波比一波大,至今沒有辦法徹底根治,有個段子說當所有人都穿衣服的時候,一個人不穿衣服這個人很怪,但是互聯網弄的大家都不穿衣服,將所有隱私暴露在外裸奔,卻只有一個人穿衣服,進入傳統文明的世外桃源,也顯得很奇怪了。

我想互聯網的應用不是爲了要讓人類文明倒退吧。

結束語

恰恰相反,互聯網應用是20~21世紀初最偉大的技術應用,是人類文明的重要一步,也許它正是在與剽竊、垃圾、壟斷、販賣、濫用隱私中完善、升級。這兩天3家有良知的ⅠT廠商宣佈停止向警方提供人臉識別技術產品就是眼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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