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地方探索加快不良資產處置,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試點擬推出

當前,我國經濟增速放緩,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遇到暫時的困難和問題,因資金週轉或借新還舊無法正常進行而出現資金鍊斷裂,貸款、債券違約增多,風險上升,導致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持續增加。

爲化解金融機構風險、提升金融支持實體經濟能力,日前,北京市開展境內信貸資產對外轉讓試點,四川省也發佈了《關於支持金融機構加快不良資產處置若干措施》,從而加大不良貸款覈銷處置力度。

第一財經記者近日獲悉,監管擬放開單戶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個人不良貸款的轉讓,準備推出試點。6月19日,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兼新聞發言人肖遠企稱,還在研究和準備中,經驗成熟後,會逐步放寬試點範圍。

北京四川探索加快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6月1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多部門公佈《外資資管機構北京發展指南》,將探索以符合條件的交易場所爲平臺,在北京開展銀行不良資產跨境轉讓業務試點。6月19日,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召開了銀行不良貸款對外轉讓業務市場通氣會,北京外匯管理部資本項目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北京地區開展境內信貸資產對外轉讓試點是落實金融業服務業擴大開放工作要求,境內信貸資產對外轉讓試點業務規則的明確,爲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不良資產市場提供登記、開戶、資金劃轉政策。

同日,四川出臺了專項政策支持金融機構加快處置不良資產。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等發佈《關於支持金融機構加快不良資產處置若干措施》,要求豐富不良資產處置主體,提高不良資產處置效率;爭取不良資產跨境轉讓試點,引進外資參與不良資產處置。協調國有企業加大參與處置不良資產力度,通過盤活抵押物、引入投資者等方式提升資產價值,加快不良資產處置;探索成立不良資產處置特殊目的公司(SPV),以過橋基金、分級基金等形式循環使用,提高不良資產處置能力。

“加強對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化解工作的考覈,督促各銀行機構尤其是高風險銀行機構切實做好不良資產壓降,化解存量、嚴控新增,防止不良資產‘邊清邊冒’。督促金融機構通過現金清收、重組、覈銷、打包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方式,加大不良資產化解處置力度。”上述文件還表示。

對於困難企業的債務處置,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要求,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一企一策”研究增貸、穩貸、減貸等措施。對產業發展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企業產品或服務有市場、發展有前景有價值,且企業和債權金融機構有相關意願的,利用債務重組、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等方式開展金融幫扶,增強企業造血能力。

另外,對仍有品牌、市場、資產價值的企業,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稱,協調司法部門綜合運用破產和解、重整等方式進行救助;對已不具備市場競爭力的落後產能企業及“殭屍企業”,支持依法啓動破產清算程序,促進市場有序出清。對具備清償能力的去產能企業積極進行追索,對進入破產程序的企業積極申報債權,切實防止惡意逃廢債行爲。

批量個人不良貸款轉讓試點擬推出

第一財經記者近日還獲悉,銀保監會已小範圍下發《關於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和《銀行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實施方案》,擬放開單戶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個人不良貸款的轉讓試點。

根據上述文件,試點銀行包括:6家國有銀行和12家股份制銀行;試點參與不良資產收購機構包括: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符合條件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5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試點不良資產包括:單戶對公不良貸款、批量個人不良貸款。

具體來看,銀行可以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轉讓單戶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轉讓個人不良貸款。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受讓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內的銀行不良貸款,今後根據參與試點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具體情況及市場需求等逐家放開地域限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可以債轉股爲目的受讓試點範圍內的對公不良貸款。

而參與試點的個人貸款範圍包括個人消費貸款、住房按揭貸款、汽車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經營性貸款,出讓方銀行應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單戶對公不良貸款打折出售和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進行論證,充分論證打折出售、個人貸款批量轉讓的回收價值。

一位城商行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此前,《關於適當調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關政策的函》、《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等規定,僅允許持牌的資產管理公司承接3戶以上的不良資產組包,個人類貸款不得進行批量轉讓。在不良壓力持續增加的背景下,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範圍及經營模式難以滿足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快速處置的需求。”

對於市場關注的催收問題,上述文件要求,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個人貸款的相應催收制度、投訴處理制度,配備相應機構和人才隊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受讓的單戶對公貸款,不得再次轉讓給原債務人及相關利益主體。資產管理公司對批量收購的個人貸款,只能採取自行清收、委託專業團隊清收、重組等手段自行處置,不得再次對外轉讓,禁止資產管理公司暴力催收不良貸款。採取委託清收方式的應當加強對清收機構管理,嚴禁委託有暴力催收行爲、涉黑犯罪等違法行爲的機構開展清收工作。

對於銀行開展對公不良貸款批量轉讓業務,上述文件稱,仍然可以按照《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執行。

“若允許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商業銀行逾期60天以上非不良資產及個人經營性貸款,有利於商業銀行及時有效化解風險。”上述城商行高管對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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