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國家生育政策的不斷放開,已經有許多夫妻生育了第二胎,甚至第三胎。這是個應對社會嚴重老齡化,民族將來能夠人丁興旺發達,國家的未來可以更加繁榮昌盛的好事情。對於每個家庭來說,也是件增添人口,天倫之樂的大事情,而隨之也出現了“二寶”隨女方姓的現象,這樣,就有人問,“二寶三寶”跟誰姓比較好呢?究竟又有何利弊呢?

關於我們中華民族老祖先的姓氏,是由來已久的,歷史淵源極其悠久。據各方面的科學研究和考證,遠古老祖宗的古姓,最初是來源於對圖騰的崇拜,也就是氏族的徽記或者標誌。真正姓氏的起源,大約可以追溯到人類原始社會的母系氏族時期,我國的許多古姓都是“女”字偏旁部首,或含有“女”字,就是最好的證明,如姬、姚、嬴等等。姓就是當時作爲區分不同氏族的特定標誌和符號,比如部落的名稱或部落首領的名字等。據不完全統計,現在全中國大約有姓氏5000多個,用得較多的,也就只有1000多個,而大家最熟悉的,編撰於宋朝的《百家姓》,僅有最常見的568個姓氏。

簡單一點說,或者正像人們經常說的,說到底,姓氏只不過是一個符號而己。是的,古人就是這樣說的:“姓氏者,標示家族血緣之符號也”、“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也就是說,遠古的時候,姓是一個家族的符號,氏就是這個姓的分支。而到了秦漢時期,姓氏便合爲了一體,只講姓什麼即可。由此可見,既然只是一個符號,只要是雙方協商同意,“二寶三寶”跟夫妻雙方中的哪一方姓都是可以的,只是任何事情都具有兩面性,有利也有弊,特別是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家庭的,還是要權衡一下,一切爲孩子着想爲好。

理論上來說,“二寶”隨女方姓,可以滿足女方及父母親的心理需求,但是不太利於孩子們之間的親情與團結。我國是一個非常講究傳統禮儀道德的國家,雖然在法律層面上,孩子隨父母任一方姓都是合法的,但是在倫理層面上,等到兩個孩子長大一些後,就會相互有所對立和競爭,內心還會產生怨言,手足之情甚至因爲不同姓而容易被割斷。尤其是隨母姓的孩子上學後,同學們會因爲好奇而懷疑他不是親生的,從而產生莫名其妙的自卑感。另外,如果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再有所偏向或傾向,加上社會上的某些外人的誤解誤會等等,顯然,對家庭生活,特別是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會產生不少的影響。

本來,大家要兩個孩子的目的,是要讓他們相互有個伴,小時候的玩伴,長大後的互相支持和幫助關照,而結果呢?因爲分別隨了父母姓,似乎變成不是一家人了一樣。所以,至少在較短的歷史時期內,孩子們自己及家庭的內部,和生活及社會的外部,仍然是不太理解的,亦或是弊多利少的。因此,孩子跟誰姓都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堅持一切爲了孩子們着想的原則,考慮得長遠周到一些,不能因爲大人的一時興趣或其他原因,而給孩子們帶來無辜的傷害,那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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