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和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申請執行人高某在十日內拿到135萬元執行款。

2018年3月,張某向高某陸續借款140萬元,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對借款金額、期限、利息支付等進行了約定,後期張某陸續歸還部分本息,剩餘100萬元本金未能按約定歸還的期限給付。經法院審理判決,張某應償還高某借款本金100萬元及利息,截至申請執行之日,欠款本息已達140.2萬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人立即對張某的財產進行了查控,發現張某名下有一個銀行賬戶較爲特殊,經過分析,原來該賬戶是張某的金融理財回款戶,雖然賬戶上餘額僅爲6750元,但是產品銷售份額卻達到驚人的188萬份,承辦人立即對該賬戶進行了凍結,凍結成功當日便顯示已控金額爲511487元。

第二天,被執行人張某主動打來電話,詢問法官執行案件的進展情況,表示要與對方協商解決。三天後,雙方當事人在法院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一次性歸還135萬元並當場兌現完畢。

作者:安徽省和縣人民法院 徐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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