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對於現在的很多城市居民來說,生活在小區裏除了一年的物業費之外,多處地方是需要收錢買服務的。而物業和業主之間的關係,也成了很多小區相互敵對的兩面,有物業被小區業主集體罷免的,有小區業主因爲不交停車費而被拒之門外的。總之,物業公司已經成爲了“斂財”的代名詞,硬生生在業主的心目中從服務公司變成了管理者的角色。但是,到底有沒有好的物業能夠受到業主的一致稱讚呢?答案肯定是有的,而且還非常豪橫!

最近,網上關於江蘇蘇州美之國小區,爲全體業主減免了2019年全年的物業費以外,竟然還給業主發放近700萬的資金,一時間被網友們紛紛感嘆:太豪橫了!那麼,該小區是從哪裏來的這麼多錢,給業主在免除了全年的物業費之外,還發放近700萬的資金呢?原來,在5月21日,該小區業委會給業主發放了通知,這幾年小區收取的停車費、廣告費、店鋪的租金等收益全都歸業主所有,業委會在免除物業費之外決定給業主發錢。

雖然民典法規定,小區裏的廣告等收入歸業主所有,但想要享受該小區同等的福利,首先必須得能買得起該小區的房子纔行。而物業公司除了收錢之外,還得做好服務,公共設施壞了能夠及時維修,鄰居有矛盾能夠及時調解,所有的部門多合法了事情就好辦得多了。很多網友看到該小區的做法,紛紛表示這樣的情況在自己所在的小區根本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很多小區光收錢不幹事,能少向業主們收錢就不錯了,哪還會有給業主發錢的理由?

有廣西桂林一位網友說,爲什麼我們小區每個月還收一平米1.98元的物業費;河南三門峽一位網友說,我們當地的小區除了交納物業費之外,爲啥還得交停車費;江蘇連雲港一位網友說,我只知道每年物業費不少交,但業主有啥事物業從來沒有給解決過;遼寧大連一位網友說,我們這裏的小區業主和物業天天干架,上午打完下午打,往往都是因爲停車費不交物業不讓進大門和業主發生爭執,如果每個小區都能有廣告等收入業主就好了。

而對於這麼大一筆的收入,很多業主不知道原來是來自於小區的廣告收入,還有一些停車費的收入。比如:小區周圍的燈箱廣告,花園裏的廣告,電梯裏的廣告等等,只要用到業主公攤的地方,收費就應該歸業主所有。這樣的收益幾乎每個小區都有,收錢的雖然是物業,但這些錢應該都歸還給業主。如果每個小區的物業都把這些收益一筆一筆記清楚,就不會成爲一筆糊塗賬。所以,今後在很多小區退物業費可能會成爲一種常態。

其實,早在2010年,重慶市南岸區駿逸天下小區,公共區域的39個露天停車位五年收了20多萬元錢,該小區1221戶業主每戶就收到了100元錢的紅包。當然對於物業每年收取廣告費的多少,還要根據小區所在的地理位置,房價,人口密集度來算,有的小區也許一年收取的廣告費也就8000元,有的小區也許一個電梯內的廣告費就收取10萬元,而在北京一般小區廣告收入一年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對物業公司來說廣告收入成了香餑餑。

對於很多業主來說,還有人不太清楚廣告收入的去向,又加上物業公司的工作不透明,所以之前沒想過小區內的電梯廣告等收入該歸誰,也不知道有沒有跟物業簽訂過這類合同。有些業主即便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了,也沒有時間去扯皮和維權。如今,有了蘇州美之國小區給業主發放近700萬資金的例子,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業主也開始關注這一類的收益了。

大家對於小區廣告等收入的情況有什麼想說的,你所在的小區發過類似的福利嗎?歡迎跟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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