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六段,譴責文士。

作者說,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太福音版本在23:1-36,路加福音的版本在20:45-47。從句子數量我們就可以看出,路加福音基本上抄了馬可福音,而馬太福音將這段話進行了大大地擴充。我們前面經常說,從這些差異就可看出福音書的內容是編造的。如果耶穌如馬太福音那樣說了那麼多,“馬可”怎麼可能只記得兩句,如果耶穌如馬可福音說得那麼少,“馬太”那麼多話又是從哪裏來的呢。

第38句說文士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就像我們中國的古人,秀才穿長衫、勞苦人穿短褂一樣,當時猶太人中不同身份和階級的人有不同的穿衣習俗,這本是正常之事。人是有階級、身份、地位區別的,各人穿戴、行爲都儘量符合他的階級、身份、地位,這樣纔不至於被別人笑話。作者指責富人權貴的這些行爲,其實在對方來說只不過是做自己身份該做的。他們這麼做肯定有窮人會對他們嘲諷,但是如果他們反過來不這麼做,他們的權貴朋友們又會笑話他們。如果他們不拿出點實際好處討好窮人的話,窮人同樣會換個方式嘲諷他們,如果他們討好窮人呢,別人可能又會說他們籠絡民心,所以他們也是很難做的啊。說他們難做只是開開玩笑,實際上以前富人權貴怎麼做只會考慮他們自己那層級人的看法,根本不會在意窮人們怎麼說。

有人可能會說,你張口閉口窮人,你怎麼看起來是在幫富人說話、看不起窮人呢。當然不是這樣,其實我自己也是窮人,怎麼會看不起窮人呢。不過不管我自己是什麼身份,我們分析解讀聖經的內容,要以客觀的角度來分析,不能因爲我是窮人,就要跟作者一起嘲諷富人。說實話,如果如果我這個窮人生活在古代,肯定也會編些嘲諷富人權貴的故事,而我要是一個生活在古代的富人,基本上做得也跟其他富人差不多:欺壓窮人,不怎麼把窮人當人看,因爲那個時代就是這樣。在那個幾乎人人都信神的時代,神真的沒有幫到任何窮人,只有科學發展,使人們生存的基本資源不再缺乏,神權退去,窮人的權利才被真正重視起來。

在舊約裏有規定祭司的服裝,他們要穿細麻布,那可是當時西亞地區最好的布。到後來基督教流行之後,對各級別教士的服裝也都有嚴格規定,級別高的不僅穿着長袍,而且還必須得是拖地長袍。同樣,有身份的教士跟任何有身份的人一樣,都喜歡有人在街市上向他們問安,在筵席上也都喜歡坐首座。在“馬可”寫作福音書的時候,他們新枝派的都是沒身份地位的窮苦人,但是他批評的這些情況,後來基督教做得有過之而無不及。隨着社會發展,權貴們能達到的條件更好,他們講究的也就比以前更多。

第39句說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作者說的倒不一定是侵吞寡婦的家產,寡婦在以色列人習俗裏代表軟弱可欺的家庭。古時候權貴的好日子主要就靠欺壓和掠奪弱小做到的,舊約的時候這樣,新約的時候也是這樣,後來基督教掌握權力,同樣是有過之無不及。當然,最近幾十年以來,因爲科學和教育的普及,人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並且知道了很多的自然奧祕,大部分人不再信靠宗教,宗教失去了世俗的權力,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欺壓和掠奪弱小。

假意做很長的禱告也是一樣,後來基督教的人只會比猶太教的人假意做得更長。我在基督教的貼吧經常看到有人向別的信徒請教,如何才能將禱告做得更長,有的人建議心裏想到什麼都跟神說,有的人則說可以將心裏所想的反反覆覆地說。我覺得幸好神其實是虛構的,如果說真的有神,我都要同情他,他每天二十四小時要聽多少人的廢話啊。設身處地爲他想想,別說永恆永有、永久都這樣,就算聽三天禱告,也非聽發瘋不可。

第七段,寡婦的奉獻。

作者說,耶穌對銀庫坐着,看衆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過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衆人所投的更多。因爲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本段結束。

這段話馬太福音沒有寫,路加福音的版本在21:1-4。

這類的故事很能引起窮人的同感,有些人總是愛這麼說:富人捐了很多錢,不過只佔他資產的很小部分,窮人捐的錢雖然不多,但是對他來說卻是很多。他們似乎覺得,按這樣的理論,就能論證出窮人雖然窮,但是比富人更有善心。實際上人有沒有善心,跟窮富沒有關係,善心的多少,既不能按捐款多少來衡量。也不能按窮富加上捐款多少來衡量。其實如果大家都是行善的,大家就都是有善心的,沒必要比較誰更有善心。

很多基督徒都說,基督徒比其它信仰或者沒有宗教信仰者更有善心,他們捐獻更多。其實作爲一個羣體來說,每一個大羣體的善心是差不多的。在基督教掌握社會主要權力和資源的地方和時候,基督教的慈善肯定佔社會慈善的主流。就跟我們前面說的一樣,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掌握社會的主流,他們也就是社會慈善的主流。到現代之後,基督教在各國都已失去政治權力,他們的慈善就不再是社會慈善的主流。實際上現在很多基督徒雖然捐獻不少,但是他們捐的錢大多數被用於傳教、教會建設和開支,極少數用於幫助本教會的困難教友,真正流向社會慈善的是少之又少,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在這個故事裏也一樣,作者寫的並不是行善,而是“給神的奉獻”,實際上這就是給神職階層的零花錢(正式收入是稅,那是強制性的)。我們以前說過,如果真的有神,神是創造萬有的,他當然不會稀罕銀錢,銀錢只是人類自己使用的。

經學家說財主投的錢雖然多,但他們所投的只是一份奉獻,寡婦所投的雖然少,卻是完全的犧牲,我們務須切記:神衡量我們的奉獻,不是看我們給了多少,而是看我們爲自己保留了多少,這個寡婦什麼也沒留下,卻把她所有的一切全舍了。

實際上不管是行善也好,還是拜神也好,正常人應該不會傾其所有,因爲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什麼都奉獻了,天上又不會降下嗎哪和鵪鶉,接着她靠什麼生活呢。特別是拜神,一般都是希望神能幫助改善生活,而不是希望讓自己立刻走上絕路。如果不準備尋短見、立刻要上天的話,肯定要想接下來的日子怎麼過的。

作者編這個故事應該是想表達“最大的誡命”那一段裏說的“要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差不多的意思,讓信徒爲了信神可以不顧一切。但是按照神理,神不是應該要照顧窮人才行嗎,怎麼反而要拿走窮人的一切呢。窮人的日子本來就難過,他還要窮人一點也不爲自己保留,讓他們把維生的一點點錢都拿出來奉獻給神職階層,這樣不是害了窮人嗎,他爲什麼要這麼做呢。

我們前面說過,在福音書裏,只有馬太福音第16、18章提到教會,這應該是後來的作者加上去的,然後到使徒書信裏,就有特別多的地方提到教會,說明在後來的一段時間裏,新枝派建設了很多的教會。在馬可福音的時候,雖然沒有教會,但是可能已經有一些教會的雛形之類的組織,他們建立組織的目的就是爲了推廣他們的教派。雖然說在差遣十二門徒的故事裏寫,信徒出去傳教不需要帶錢帶糧,但是組織活動最節省也是需要一些經費的。所以作者寫這個故事除了讓信徒要“要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之外,還要信徒要盡力給一些奉獻以作爲組織活動的經費。對窮人來說,拿出兩個小錢可能確實就已經傾其所有,但是出不起兩個,可以儘量出一個嘛,總之希望他們向故事裏的這個寡婦學習。

可以說,使徒書信創作的時間跟福音書創作的時間相差應該只有幾十年,就在這點時間之內,他們教派建立了不少的教會,應該跟有人出錢、有人出力是有關係的。按照神理,神創造天地也只要張張嘴說說話就行,但是人做事就需要有人出錢、有人出力,所以作者又要編故事哄人們去傳教,又要編故事哄人們去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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