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摘了5顆李子,主人說賠5000才能走,男子怒了:他們故意敲詐

現在很多城裏人都比較嚮往農村的田園生活,有的農村人就看到了商機,爲了吸引城裏人來消費,有的搞起採摘園,有的開農家樂土菜館,吸引了不少城裏人遊玩。紹興的小張日前帶着幾個朋友到農村外婆家摘楊梅,因爲朋友一時好奇在路邊摘了5顆李子,結果被主人攔下索要5000,他懷疑這是故意打埋伏敲詐。

小張說,他外婆在上虞驛亭鎮橫塘村種了不少楊梅,日前他帶着幾個朋友去外婆家摘楊梅,正好經過一片李子林。其中一位女性朋友可能是誤會了,以爲李子樹也是他外婆家的,就順手摘了5顆,結果被人看到告訴了李子林的主人。後來李子林的主人趕到,攔下他們不讓走,張口就要5000塊。

小張告訴記者:我朋友我當時就說,那5顆李子還給你們,賠償你們20塊錢,但是老闆不同意,說要賠1000塊錢,沒有1000走不了。然後他們的車隊堵在路邊,不讓我們走,當時我們雙方都報了警。後來另外一個老闆來了,說要賠5000才能走。後來警察趕到,經過調解,最後我朋友賠了500塊錢給對方。

小張表示,事後他越想越氣憤,就在當地論壇上發帖說,老闆張口就要5000,欺負外地遊客,還呼籲大家不要去老闆的飯店喫飯。沒想到後來老闆跟帖說,小張是惡人先告狀,本來他們就是想要偷李子,本來應該拘留或者罰款,還說當時只是提出賠100,後來在派出所調解後賠了500元等等。

對於老闆回覆的內容,小張看了很生氣,他告訴記者,當時民警帶着執法記錄儀,可以證實到底誰說的是真的,對方確實說過要賠償1000元,5000元這樣的話。記者瞭解到,李子林的主人在橫塘村開了一家土菜館,離這片李子林有數百米。隨後記者陪同小張一塊兒找了過去。

李子林主人李老闆告訴記者,李子之前已經被偷了很多,因爲他在開飯店,平時沒時間去照看,這次小張一羣人摘李子,也是被人家幫忙抓住的。李老闆直言:我當時壓根就沒說過讓他賠5000,如果他當時好好講話,我也不會計較的,但是他說話嘴巴太難聽,我後來確實說了要賠1000塊。

對於李老闆的說法,小張很激動,他說賠償5000塊是李老闆的弟弟講的,民警那裏有執法記錄儀。不過李老闆不承認,雙方發生激烈的爭吵。眼看雙方情緒激動,記者趕緊把雙方拉開了,現場也批評了小張,應該提醒那位女性朋友,別人家的李子不能亂摘。

不過小張認爲,這片李子林就在路邊,既沒有圍欄也沒有標誌,可當時朋友一摘李子,就立馬有人出現了,未免也太巧了。小張憤怒直言:我懷疑他們就在對面打埋伏,一直盯着這邊,我朋友一摘李子,馬上就過來了。我的意思就是,他們故意敲詐我的那位朋友。

不過李子樹的主人李老闆表示,他沒有敲詐小張的朋友,只是因爲當時小張的態度太差,才提出賠償1000塊錢,後來派出所處理後賠了500塊。那麼當時民警是如何調節的呢?賠償500的依據又是什麼呢?記者隨後和小張來到轄區派出所,民警表示要通知一下領導,讓記者和小張先等一等。

在等待過程中,小張直言:前兩天有一個附近工作的工人,在路邊摘了兩顆楊梅,後來協調賠了100塊錢。我覺得這個風氣不好,兩顆楊梅100塊,5顆李子500塊,調解矛盾不應該這樣處理。如果涉嫌偷盜,那就按照法律處罰,如果只是遊客誤摘,怎麼賠償就不該這麼隨意。我感覺應該定義一下,東西多少錢一斤,可以按照十倍的賠償。

後來派出所民警表示,要採訪的話需要經過領導報批,所以記者並沒有見到當時調解的民警。不過民警表示,會對此事重新調查,並重新組織調解。

小編認爲,這件事情中雙方的做法都不對,有一句古話說得好:不問自取視爲盜。小張的朋友沒有經過主人的同意,私自去摘別人家的,這是不尊重別人的勞動付出。而且小張明知道自己這邊做錯了,也沒有態度誠懇的道歉,反而那麼理直氣壯,這樣的態度,換了誰也會生氣吧。

另外李老闆的做法也有點不妥,爲了5顆李子,組織人攔下小張這羣人不讓走,而且還開口索要5000塊,如果索要成功,這種行爲就已經構成敲詐,需要負法律責任的。對於這件事情,不知道大家有什麼樣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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