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6月23日,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正宁县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工作方案》,按照积极引导、适度放开、合理布局、有序提升的原则,以县城为重点,乡镇联动推进,加快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激活市场,促进消费,增加城镇烟火气和经济民生的生气,推动“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深入落实。 具体包括八个方面的措施:一、设立便民摊点。按照不扰民、不危及消防安全、不影响交通秩序、不污染环境的原则,县城规划设置8个便民临时摊点,其中瓜果蔬菜临时摊点6处,除规划的临时便民摊点外,其他街区所有地段所有时间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临时摊点不得摆设在道沿石以下。允许大型商场利用门前自有区域,设置统一的展棚、展位开展促销活动。允许临街商家在店外门前利用展台、拱门、充气装置、花篮等宣传形式开促销宣传。允许快递企业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临时占道分拣、派送。各乡镇政府也可根据乡镇实际,规划确定摆摊区域。 二、发展夜间经济。县城规划设置美食经营夜市摊点2处(兴旺路东段(原夜市)、长乐路中段鼎盛花园和天润新城面前。其中兴旺路东段(原夜市)经营时间为16:00至24:00,经营期间可占道经营;长乐路中段鼎盛花园和天润新城面前经营时间为18:00至24:00,不得占道经营)。鼓励夜市街区内的商业网点延长营业时间,逐步完善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夜间消费功能。县城管局要制定夜市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人走场净。三、繁荣夜间文化。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引导图书馆、书店、影剧院、歌舞厅和健身房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充分利用社区、公园和广场现有设施,开展各具特色的经常性夜间文化演出、社区居民文体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城市夜文化环境。利用“端午”、国庆、中秋等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化活动和特色民俗文化产品展销等活动。积极开展各类体育赛事和展览活动,集聚夜间城市的人气、商气和财气。要充分利用广场、体育场,组织经常性的、不间断的、群众性的夜间文娱健身活动,广场夜间开放时间延长至22时;夜间未开放的场所逐步有序开放,满足市民夜间健身娱乐的需求。四、抓好夜间亮化。鼓励、支持商家规范增设亮化设施和霓虹灯广告,县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做好临时摊点、夜市等周边场所的亮化工作,延长照明时间,吸引市民夜间游玩。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地摊、夜市经营者健康监测制度,摆摊设点时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落实摊前“三包”责任制,杜绝“脏乱差”,确保经营者和消费者健康安全。县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索票索证、进货查验登记等制度,特别是要加强肉禽类、水产品的溯源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推行“文明餐桌”,使用“公筷公匙公夹”,抓好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六、维护市场秩序。各市场主体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既要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但对出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或缺斤短两、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从重处罚。又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肆意扰乱市场秩序的“摊霸”等黑恶势力,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也可在摆摊街区、夜市划定限行区域,发布临时交通管制通告、设置禁令标志,每天19时至24时,安排交警、巡警、派出所警力加强夜市及周边道路巡逻管控、隐患排查、治安防控,坚决杜绝无关车辆驶入夜市限行区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七、搞好配套服务。住建、城管等部门要配套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市政、环卫设施,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杀管理,防止噪声、油烟等污染,保持夜市环境整洁。要督促摆摊区经营人员严格自律,自主经营、良性发展。 八、强化金融保障。县信用联社要积极做好“地摊易贷”专项信贷优惠政策,其他金融机构也要主动制定支持地摊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优惠贷款利率,通过柜面申请或通过线上平台为创业人员提供小额信用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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