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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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军路,我是一名现役士官,因自己与战友在生活中有些矛盾,后来发展到打架,双方都受轻伤,被单位领导发现,并给予我和战友记过处分,我想问下这个处分对我们安置工作以及退伍费有所影响吗?会少拿多少钱?感谢!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解答):

您好,战友,对于现役军人在部队受到处分以后,在工资待遇上是有一定影响的。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第六章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当年受本条令规定的记过以上处分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累计8日以上的;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批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职的,其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干部级别)工资、士官军衔级别工资,从翌年1月起,停止定期增资1年。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十章第七十五条规定:当年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累计8日以上或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士官,从翌年1月起,军衔级别工资停止定期增资1年。

也就是说你的工资要比同年兵的少增1年,退役费是按照你工资计算的,当然会比同年兵少一些。而且,对于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记录都会放入本人档案中,这对你以后的转业安置也会受到影响。

政策依据: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处分决定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下达,在队列前或者会议上宣布,也可以书面传阅或者只向受处分者宣布。书面下达的处分决定采取通令形式。书面和口头下达的处分决定,必须填写《处分登记(报告)表》(式样见附录四)。处分宣布后,应当将《处分登记(报告)表》、处分通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第六条处分减分的规定:①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每次分别减5、10、30、60、100分。② 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撤职、降衔等军纪处分的,每次分别减3、5、15、20、40、60分。因同一违纪行为同时受到党纪、军纪处分的,以最高标准减分;因多次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累计减分。受到处分的,退役士兵档案中应当具备《处分登记(报告)表》以及其他有关的处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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