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

諮詢:

你好軍路,我是一名現役士官,因自己與戰友在生活中有些矛盾,後來發展到打架,雙方都受輕傷,被單位領導發現,並給予我和戰友記過處分,我想問下這個處分對我們安置工作以及退伍費有所影響嗎?會少拿多少錢?感謝!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解答):

您好,戰友,對於現役軍人在部隊受到處分以後,在工資待遇上是有一定影響的。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第六章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

軍官(文職幹部)、士官,當年受本條令規定的記過以上處分的;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累計8日以上的;任職命令公佈後,未經組織批准,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到職的,其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文職幹部級別)工資、士官軍銜級別工資,從翌年1月起,停止定期增資1年。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第十章第七十五條規定:當年受行政記過以上處分、黨(團)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累計8日以上或者年度考覈不稱職的士官,從翌年1月起,軍銜級別工資停止定期增資1年。

也就是說你的工資要比同年兵的少增1年,退役費是按照你工資計算的,當然會比同年兵少一些。而且,對於在服役期間受過處分的記錄都會放入本人檔案中,這對你以後的轉業安置也會受到影響。

政策依據: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處分決定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下達,在隊列前或者會議上宣佈,也可以書面傳閱或者只向受處分者宣佈。書面下達的處分決定採取通令形式。書面和口頭下達的處分決定,必須填寫《處分登記(報告)表》(式樣見附錄四)。處分宣佈後,應當將《處分登記(報告)表》、處分通令以及其他有關的處分材料歸入本人檔案。

根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暫行辦法》第六條處分減分的規定:①服役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黨紀處分的,每次分別減5、10、30、60、100分。② 服役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或者撤職、降銜等軍紀處分的,每次分別減3、5、15、20、40、60分。因同一違紀行爲同時受到黨紀、軍紀處分的,以最高標準減分;因多次違紀行爲受到處分的,累計減分。受到處分的,退役士兵檔案中應當具備《處分登記(報告)表》以及其他有關的處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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