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車牌是車輛的“身份證”

爲解除違法行駛的後顧之憂

有個別駕駛員就在號牌上打起了歪主意

企圖通過假套牌來逃避監管

不過,假套牌車在自貢

可是沒有出路的~

偶遇相同號牌車輛真的假不了 假的跑不了

00:50

6月8日18時許,駕駛人範某到榮縣雙古鎮途中遇到一輛與自己被盜車輛相同號牌的重型自卸貨車,便向公安機關報警。

榮縣大隊民警在雙古鎮路段將駕駛李某駕駛的涉嫌被盜車川C3***0重型自卸貨車擋獲,因駕駛人李某不能出示機動車駕駛證,民警將該車扣留進一步調查。經查:李某購置新車後未購置強制保險,也未到公安交管部門進行登記,爲逃避執法人員的檢查,李某在網上購買了一假號牌懸掛在車上。

最終駕駛人李某因未隨身攜帶行駛證、駕駛未按規定登記、備案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使用僞造、變造機動車號牌、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等多起嚴重交通違法行爲,依法合併處以11110元罰款,並行政拘留五日,扣13分的處罰。

法律鏈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交警提示

涉牌涉證的違法行爲

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和安全

如發現身邊有

假牌、套牌、假證等違法行爲

請及時進行舉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