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已於2019年12月30日上線。爲進一步整合公共停車資源,加強對全市靜態機動車輛停放管理秩序,按照市政府下發的景府辦抄字【2020】25號文件精神,對本市建成區範圍內(不含封閉固定式停車場)臨時佔道停車管理作部分調整。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所有車輛必須按照“齊頭、入位、順向”原則,停放在交通管理部門施劃的停車泊位內,對違反規定佔道停放的車輛,市公安機關一律予以強制拖離並依法依規處罰。

二、本市建成區範圍內,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分爲非限時停車泊位和限時停車泊位(見路段公示牌)請機動車駕駛人在停放車輛時,注意識別。

三、非限時停車泊位是指可全天24小時停放機動車的泊位,2小時(含2小時以內)的免收停車泊位使用費,超過2小時的按有關規定收取停車泊位使用費。晚21:00至第二天7:30免費停放。

四、限時停車位(路段有公示牌)是指僅可以在晚19:30至第二天7:30免收停車泊位使用費的泊位,其餘時間禁止一切車輛停放。違者,一律依法處罰。

五、本市建成區範圍內的道路內停車泊位禁止黃牌車輛停放,違者,一律強制拖離並依法處罰。

六、本市建成區範圍內規定的臨時佔道及限時佔道公共停車泊位僅作爲臨時停車使用。對在非限時停車泊位內連續停放時間超過三日的欠費車輛,應由機動車駕駛人及時繳納相關費用,對拒不繳清欠費的車輛一律由市公安機關依法依規予以強制拖離。

七、對於違反規定佔道停放或故意損毀智慧停車設施、危害網絡信息安全、惡意欠費、逃費、拒繳的用戶將由市公安機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路邊臨時停車泊位使用費:

(一)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軍用車、警車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免收停車費的車輛;

(二)依據本市有關規定(如:搶險、搶修、抗疫、應急處理車等)予以減免的其他情形。

特此通告

2020年6月23日

(來源:景德鎮易停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