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53年(周定王十六年),韓、趙、魏三家滅知伯分其地,當時韓家的首領是韓康子。韓康子死後,兒子韓武子繼位。武子立16年而死,由其子韓虔繼位。韓虔即位第六年,即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與趙耤、魏斯正式被周天子列爲諸侯。韓虔即韓景侯,韓昭侯是他的六世孫。

三晉中的韓國,處在秦、楚、趙、魏之間,是一個地盤比較小的國家。韓虔正式取得諸侯封號僅三年就死去了,新興的韓國政權尚未鞏固。景侯虔死後,子韓列侯即位。第三年列侯的相國俠累又被嚴中子派人刺殺。從有關記載看,據說是因爲嚴中子與相國俠累意見不合,發生了爭吵,甚至尖銳到要動刀劍,只是當時被人勸阻才未立即造成流血事件。事後嚴中子出走,在齊國結交了一個因殺了人從魏國逃出來的聶政。聶政受嚴中子之請去刺殺俠累。這說明韓國內部不是很安定,這對韓國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有很大影響。

到了韓哀侯(前376—前371)時,國君又被殺。這一連串的事件,使韓國新的統治政權受到削弱,國力不強。在外部,因爲國力弱,周圍大國對它的威脅也很大。就在哀侯六年(前371),秦國伐宜陽,攻取了韓國的6座城邑。後來韓國雖然滅了鄭國,並遷都到新鄭(前375),但並不表明韓國力量的強大。實際上,遷都新鄭的一個重要原因,還是爲了避免強大的秦國對都城的威脅。

到了韓昭侯(前358—前333)時,列國中大都經過了不同程度的變法和改革,新興階級在各國基本上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勝利,並且得到了鞏固和發展,一些國家相繼強盛起來,不斷向外進行擴張。就連當時的宋國,也欺侮起韓國來,攻取了韓國的黃池(今河南封丘西南)。魏國更是多次進攻韓國,後來韓昭侯和魏惠王在巫沙相會修好,才暫告緩和。國內外的種種形勢,對韓國形成了很大的壓力。於是,韓昭侯不得不考慮變革圖強。

大約在公元前354年,昭侯用申不害爲相,“內修政教,外應諸侯。”申不害的生平事蹟,有關記載不多。《史記》把他放在《老莊申韓列傳》中,其中有關申不害的事蹟只有69個字的簡單記載。從有關記載,我們知道,申不害原來是鄭國京人(今河南滎陽),出身比較微賤,韓昭侯時爲韓相15年而卒。推算起來,大致死於公元前339年,生於何時便無從得知了。

申不害是一位學有專長的政治思想家,司馬遷說他是“本於黃老,而主刑名”。從有關申子的一些材料中,我們可以見到申不害的主要思想和他的主要政治主張,以及他相韓15年間的大體活動與政績。

申不害是主張“法”和“術”的。所以人們有時稱他爲“法術士”。他的所謂“法”,用我們今天的話講,就是法治的意思;“術”則是一種用以貫徹執行“法”的手段或方式。他在相韓昭侯時,曾努力把他的“法”的思想付諸實踐,作爲他治理韓國的準則;把“術”用到在韓國推行政治改革、貫徹法治的實踐活動中去。

首先,申不害認爲,君主治國,務必明法察令。他說:“君必有明法正義,若懸權衡以正輕重,所以一羣臣也。”又說:“衡設平,無爲而輕重自得。”這就是說,國君一定要確立法治,法就像稱重量用的秤那樣,有了秤才能量知物重;有了法才能駕馭臣下的行爲。也即是說,只有確立了法,一切人事關係和國家制度纔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可依據,從而才能建立起新興封建階級的統治秩序。

其次,申不害主張,有了“法”,就要依法辦事,反對統治者憑主觀心智和個人的善惡去隨意決定政策措施、賞罰制度。他認爲,單憑各人的“耳目心智”是不行的。就是國君,也應該“任法而不任智,任數而不任說”。不依法行事,而根據各人的心智、好惡,想怎麼辦就怎麼辦,隨心所欲,就會把國家搞亂。他指出,這是關係到國家安危存亡的一個大問題。

第三,申不害在提出法治的同時,還強調“術”的作用,用“術”去推動“法”的實施。他是主張國君集權一身的,用他的話說就是“獨斷”,認爲獨斷者才能爲天下主。要把國家官吏的設置、任免、考覈、賞罰等以及生殺予奪之權,都牢牢地掌握在國君個人手中。他的這一套,後來爲韓非子所重視,在《韓非子·定法》中特地加以引述。

第四,爲了要更好地駕馭臣下,考覈臣下,促使臣下去各盡其能,辦好任內之事,申不害還主張做國君的要“無爲”而治。他的“無爲”,並非簡單地無所作爲,是表面無爲而實有大爲,是貫徹他的法治的一種手段。他要國君平常不要讓臣下看出自己的慾望和弱點,使臣下猜不透內心的某種意圖,臣下就不至於揣摸着國君的心理而投其所好,或弄虛作假,從而臣下就只好去盡力做自己的事。但他又反對越職亂來,提出“治不逾官,雖知弗言”,只准各自辦好職分之內的事,不相干的不要去隨便干涉。這樣,也就便於國君集權專制了。

總之,申不害在政治上,是主張“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建立起一種遵循一定法制的新興封建階級的高度君主集權制統治。

爲了使新興封建階級的國家政權得到鞏固,申不害在經濟方面也有一些相應的辦法。他特別注重農業生產,把土地看得十分重要。他認爲,國家要富強,必須要重視糧食, 這是一種重農思想的表現。這種重視農業生產的思想,是法家人物所共有的。

申不害的上述主張,在他相韓的15年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貫徹執行,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我也確實看到,他那一套法術,在貫徹執行過程中也遇到不少困難和障礙。因而,他在韓國的一些改革也是不徹底的。

申不害發布了一些新的法令,但他並沒有廢除舊有的法令;不僅韓國先君的舊法未變,連過去晉國的舊法也沒有廢除。這樣不僅使官員們無所適從,而且容易被一些人鑽空子。比如,當新、舊法有矛盾時,一些反對新法的人,就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拿舊法來爲自己的違法行爲辯解。這是韓國改革不可能徹底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另一方面,韓國的舊勢力的影響比較大,所以連支持他變革的韓昭侯,也信心不足。昭侯曾對申不害說:“法度甚不易行也。”之所以不易推行,據申不害講,主要就在於,昭侯雖然同意發佈一些新的法令,但又往往聽從左右一班人的錯誤意見,因而就不能堅決貫徹實施。加之昭侯晚年,不顧人民疾苦,大興土木,修築所謂的“高門”,耗費了韓國不少的人力和財力。

所以,韓國雖經申不害15年的苦心整治,但成績並不顯著,遠不如魏、齊、秦等的改革收效大。無怪乎韓國在三晉中,以至於戰國羣雄中,始終處於弱小的地位。

戰國前期,不僅七雄,包括所有的國家內的新興封建勢力都相繼在政治上、經濟上進行過改革,並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勝利。但是,由於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新興封建勢力的力量強弱也不一樣。因而反映在各國的變革過程中,時間的先後、變革的方式和程度也不同。

就地區看,中原地區是一批從舊貴族中分化出來的新興封建勢力通過鬥爭逐漸取代了舊勢力的代表者公室,然後進一步通過變法革新,把已取得的勝利鞏固下來。七雄中的三家分晉、齊國的田氏代齊,七雄外的鄭、宋就是很好的例子。

邊遠地區,如秦國、楚國則是新興的封建勢力支持和利用國君勵精圖治,打擊舊有的世卿貴族特權,來實現本階級在政治上、經濟上的要求。

本文內容編選自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中國讀本《經典中國通史》之《戰國史話》。《戰國史話》作者爲謝齊、彭邦炯,兩位先生均爲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

《經典中國通史》全套共有16本,分別是:《夏商史話》《西周史話》《春秋史話》《戰國史話》《秦漢史話(上)》《秦漢史話(下)》《三國史話》《兩晉南北朝史話》《隋唐史話(上)》《隋唐史話(下)》《五代史話》《宋朝史話》《元朝史話》《明朝史話》《清前期史話》《晚清史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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