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北宋是一個重文輕武的朝代,朝廷不僅對武將加以防範,生怕“陳橋兵變”的往事再現,而且對文人士大夫十分優待。有宋一朝,文人不僅享受高官厚祿,受萬人景仰,而且還不會輕易遭來殺身之禍。清朝前中期屢屢爆發的文字獄,動輒牽扯幾千上萬人,這在北宋是難以想象的。

然而,這個不因言獲罪的良好風氣,卻在北宋時代的後期有所動搖。特別是新舊黨爭而起後,許多奸臣登堂入室,將宋太祖打造的大好局面破壞,比如蘇軾就因“烏臺詩案”弄得九死一生。蘇軾還算運氣好,一來他的名氣大,二來宋神宗還算清醒,三來他的政敵王安石等人也是謙謙君子,並沒有落井下石。但他的好友兼學生黃庭堅,就更加冤枉了。

黃庭堅的仕途,本來就因蘇軾的關係變得十分坎坷。到了宋哲宗剛剛繼位的時候,稍有好轉,這是因爲宋哲宗還小,朝政由高太后掌握,此時也是北宋最後的平靜歲月。等到高太后逝世,哲宗親政,黃庭堅馬上遇到了人生的巨大的挫折。

當時的章敦、蔡卞等人慫恿宋哲宗,他們說《神宗實錄》裏面有上千條不實之詞,需要將所有編撰者押到京城拷問。其實,皇帝的實錄都是當時記錄的,一般不會出錯,就算有錯,以宋朝時的做法也就改正罷了,絕對不會如此興師動衆的。但章敦等人就是利用宋哲宗對宋神宗的無限尊敬,挑起了這場文字獄。

雖然經歷了殘酷的審問,但史官們有理有據,將大多數指控駁回,剩下的只有二三十條。然而,就在這二三十條中,章敦、蔡卞的爪牙們驚喜地發現了這十個字:

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

這一條不是宋神宗所說,但卻是黃庭堅寫在實錄中用來對治水的評論。原來,在宋神宗時期,黃河水患非常嚴重,當時有個太監李公儀就自稱發明了治水之法。他是這麼說的:

用鐵數斤爲爪形,以繩系舟尾而沉至於水,篙工急擢,乘流相繼而下,一再過,水已深數尺。

船上裝個大鐵爪來抓沙,這顯然是異想天開,但王安石等少數大臣認爲可信,李公儀也得意洋洋稱之爲“鐵龍爪”。即便這樣,我們暫且拋開實用性,黃庭堅評價這個方法不行,有何不可。黃庭堅還舉例說明,自己曾在北都做官時看到過,效果確實很糟糕。

可是,蔡卞等人卻繞開這個爭議,直接厲聲問黃庭堅:“什麼是龍?龍是皇帝陛下,難道用天子之手治水,就是兒戲嗎?”政敵們將無理取鬧、牽強附會、張冠李戴的能力發揮到了極致,這讓黃庭堅啞口無言。宋哲宗更是在他們的慫恿之下,將黃庭堅貶爲涪州別駕,黔州安置。後來他們還擔心整不死黃庭堅,將他又貶到更遠的戎州。

要知道,此時的黃庭堅已經年近六旬,這在古人來看已經是暮年。他經過長途跋涉的折騰,身心俱疲。宋徽宗繼位後,又下令燒燬三蘇、秦觀和黃庭堅的文集,這成爲了壓倒黃庭堅的最後稻草。

最終黃庭堅死於貶所,據說他死的時候,已經豁然開朗,大笑什麼龍鐵爪,不過是鬥爭的託詞而已,自己早就該拋到九霄雲外,不必如此耿耿於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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