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全面進入禁漁期。禁漁期內,有人無視禁漁期的相關規定,採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撈水產品。6月22日上午10點,在高坪白塔嘉陵江大橋江邊天然水域,針對此前參與非法捕撈的陳某、張某、唐某、唐某某等4名當事人,在高坪區人民檢察院、高坪公安分局、高坪區農業農村局及部分市民、漁民的見證下,被查處的違法錨魚者對嘉陵江漁業資源進行賠償修復,將自費購買的111斤約4萬餘尾魚苗放流嘉陵江,修復資金1.5萬元。

據悉,陳某、張某3月9日被高坪區農業農村局漁政執法人員與高坪公安分局青居派出所聯合執法巡江查獲;唐某、唐某某於4月29日被巡江查獲,都是在禁漁期使用可視錨魚設備捕魚,非法捕撈水產品。

“補償放流的魚苗有草魚、鯽魚和鱅魚。”補償放流現場,參與非法捕撈的陳某、唐某等4名當事人輪流實施補償放流,將水桶裝滿水過秤,再稱魚苗,魚苗進行計量後,再進行放流嘉陵江。高坪區漁政管理站做好數據登記,高坪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現場拍照記錄。

據違法錨魚者陳某介紹,因爲嘴饞,到嘉陵江用可視錨魚設備捕魚,沒想到觸犯了法律。陳某表示,希望通過這次修復放流活動,把對嘉陵江水域生態環境的破壞降到最低。當天上午,4名非法捕撈人員生態補償放流4萬餘尾魚。

高坪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介紹,通過今天“以補代罰”的放流,就是要讓每一個人樹立“生態保護意識”,教育更多的人。當然,他們也將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禁漁期以來,高坪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漁政執法工作,執法人員由原來的6人增加到15至20人,每天3班(上午、下午、晚上),每班2組,每次至少2輛車10人出動,並多次聯合海事、鄉鎮、公安、檢察院、城管等部門,加強對天然水域的巡查,加大打擊力度。

截止目前,高坪區農業農村局共出動執法車船750餘次,執法人員7500餘人次,查處禁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35起,行政處罰19起,移交公安16起;查處稻田打黃鱔32起,處理10餘起。聯合海事、轄區鄉鎮、公安、檢察院、城管清理、銷燬三無船隻27艘,爲嘉陵江的水生生物資源環境保駕護航。

相關部門提醒,希望廣大市民遵紀守法,堅決不參與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性方式實施非法捕撈。

來源:南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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