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在評論區留言詢問,養老金繳滿15年後,再多繳2年與繳納15年有區別嗎?目前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爲15年,這也就意味着,養老保險繳納滿15年之後,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辦理退休。

如果說沒有區別是也不可能的,但是區別也不算很大,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養老金基數上的區別,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退休後的養老金一定會低於繳納17年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因爲多繳納了兩年,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有所增加,養老金多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兩者之間的養老金差距,並不會很大,一般多個幾十元已經算得上是極限了。

其次,養老金每年上漲方面的差距。2020年養老金平穩的迎來了16連漲,繳納17年養老保險一定會比繳納15年養老保險上漲的多。雖然只有兩年的繳費年限差距,在養老金上漲的過程中往往會相差幾十元。雖然看似差距不大,但是這樣的漲幅,在5年之內很有可能拉開上百元的距離。

所以,養老金的繳費年限,對於即將退休的人員或者已經退休的人員來說,都是很重的。退休後想領取更高的養老金,只能通過延長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來實現。對此你有哪些看法,歡迎交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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