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性侵女友親妹妹被判刑!他不服判決竟辯稱…傻眼!)

廣東男子童某以暴力相威脅

在南京一家酒店房間內

性侵了女友的親妹妹

一審法院判決童某犯強姦罪

判處有期徒刑4年

童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上訴理由居然是……

讓!人!傻!眼!

7月3日,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中院瞭解到此案。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1981年6月出生的童某,住在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2019年1月4日凌晨,童某在南京市鼓樓區一家酒店房間內,以暴力相威脅,強行和女友的親妹妹小雪發生性關係,導致小雪頸部挫傷、腹部挫傷、左前臂挫傷等損傷。經鑑定,小雪頸部挫傷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第二天,小雪撥打110報案。

原審法院認爲,童某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相威脅,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他的行爲已構成強姦罪,以強姦罪判處童某有期徒刑4年。

宣判後,童某不服,提出上訴。童某認爲,他並沒有和小雪發生性關係,他曾經和女友發生過性關係,小雪內褲上的精液不排除是女友從廣東帶到南京並塗抹在小雪的內褲上,法院不應該認定他構成強姦罪。

對於童某提出的上訴理由,法院認爲,根據小雪陳述,證實童某強行將她衣服脫光,用手打她耳光和身體,不讓她離開及哭喊,並強行發生性關係。醫院病歷等材料證明小雪系處女膜新鮮破裂,身上存在多處青紫傷痕。

通過酒店監控視頻證實,兩人走出房間後,童某對小雪進行糾纏,而小雪十分抗拒和他接觸,並刻意保持距離。這些足以證明童某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小雪發生性關係的事實。他的行爲已構成強姦罪,因此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採納。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童某犯強姦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量刑適當。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趙亞萍 本文來源:現代快報 責任編輯:趙亞萍_NN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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