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周庭、林朗彥、黃之鋒。(資料圖)

[環球網報道]據香港無線新聞剛剛消息,“港獨”分子周庭今天承認煽惑他人蔘加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加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同案另外兩名被告黃之鋒、林朗彥否認控罪。

另據香港“星島網”報道,“港獨”分子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3人涉嫌於2019年6月21日號召他人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天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報道稱,周庭今日承認她所面對的2項控罪,即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及林朗彥則否認控罪,2人將於8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屆時法院亦會處理周庭的求情,以及進行判刑。三人現暫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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