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正。

——韓非

簡介

韓非(公元前280~前233年),韓國公子,戰國時代著名的思想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唯物主義哲學家、法家學派的主要代表。他繼承了荀況的唯物主義思想,發展了老子哲學中的積極成分,對戰國後期複雜多變的現實做了哲學概括,形成具有特色的唯物主義思想體系。

人物小記

韓非口吃,不善言辭,但善著書,與李斯一起師事荀卿。韓非看到韓國衰弱,幾次以書諫韓王,卻沒有被採納。韓非深爲韓王治國不用法術,不執勢駕馭臣下,不行富國強兵之術,任用一些浮淫不實的人而痛心。認爲儒者用文敗亂法術,而俠者以武敗壞禁令,國家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而奸邪諂諛之臣不容廉潔耿宜之士。他總結歷朝得失,寫成《孤憤》、《五魔》、《說難》等十餘萬言。在這些著作中,他綜攝了先秦法家的思想,提出完整的法家學術思想體系。

後來,韓非的著作流傳到了秦國。秦王讀了《孤憤》、《五蠹》之後,大加讚賞,發出“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的感嘆。於是馬上下令攻打韓國。韓王原本不重用韓非,但此時形勢緊迫,於是便派韓非出使秦國。

韓非上書勸秦王先伐趙緩伐韓,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賈的讒害,他們詆譭地說:“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爲韓不爲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認可了他們的說法,下令賜韓非服毒自殺。

主要思想

韓非最重要的學術思想是“法術勢”相結合,“法”指國家的法律條文,“術”指君主駕馭臣下的統治方法,“勢”指君主的威勢,其中以“法”爲主,認爲治國必須用“法”。韓非指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貴賤親疏。他說:“法不討好尊貴的人,正像木工的繩不遷就彎曲的木頭一樣。法之所加,最有智謀的人也不能辭,最勇敢的人也不能爭。處罰過錯不迴避大臣,而獎賞賢善不遺漏百姓。”

韓非的“法”,包括“賞”與“罰”兩方面內容。他認爲刑要重而賞要少。輕刑重判,就使人畏懼,不敢再觸犯刑律,而重刑輕判,最終會導致人們無所顧忌,輕易觸犯刑律。獎賞的人多了濫了,就會造成人民對獎賞無所謂的心理。獎賞的人少了,纔會使人感到獎賞的寶貴而去努力爭取。

對於民衆,他吸收了其老師荀子的“性本惡”理論,認爲民衆的本性是“惡勞而好佚”,要以法來約束民衆,施刑于民,纔可“禁奸於爲萌”。因此他認爲施刑法恰恰是愛民的表現。韓非主張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他認爲嚴重的徭役和賦稅只會讓臣下強大起來,不利於君王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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