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參與即可獲贈現金”“GPS已欠費”……收到類似信息,有些人可能會按照對方的提示進入網絡界面查看,並依照對方指示進行操作,從而陷入騙局。近日,龍馬潭區公安分局查獲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案件,嫌疑人利用“貓池”發佈信息,牟取暴利。

嫌疑人和犯罪現場(圖由民警提供)

明知對方涉及詐騙 還幫發20萬條信息

“‘貓池’就像是一個非法的電視臺、電臺,羣發非法信息,不間斷髮送。”據龍馬潭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反詐中隊中隊長魏琳介紹,2019年7月,瀘縣男子但某從朋友處得知利用“貓池”羣發短信是個暴利行業,於是自己在網上購買了2臺“貓池”、1檯筆記本電腦等設備,並從“卡商”處購買了幾十張電話卡。

但某通過羣聊聯繫到一微信名叫“菁尤”的客戶,“菁尤”給但某提供精準電話號碼,讓但某幫他發送“添加我的微信號”等內容的手機短信。起初但某並不知道“菁尤”是做什麼的,爲了搞清楚情況,但某用自己的微信小號添加了“菁尤”廣告短信中的微信號,通過聊天試探,逐漸發現“菁尤”在從事詐騙活動。然而儘管如此,但某仍沒有抵擋住金錢的誘惑,最終幫着“菁尤”發送20餘萬條短信,非法獲利3.7萬元。

2020年,但某在與小學同學李某聚會時,發現李某也自己在家鑽研“羣發短信”,於是兩人開始頻繁交流經驗。李某的“規模”更大,2020年初至今,已經非法牟利8萬餘元。

“貓池”滾動發佈非法信息 男子獲利數萬元被刑拘

據瞭解,“貓池”是一種擴充電話通信帶寬和目標對象的裝備的別稱,但某所用的“貓池”可以同步向大批量的用戶號碼發送短信,支持多張手機卡同時使用,是詐騙分子的常用詐騙工具。

而“卡商”擁有大量手機卡,通過“貓池”設備插入幾十上百張電話卡,利用下游客戶提供的用戶手機號碼,同時向大量手機用戶發送短信。而下游客戶往往與網絡欺詐、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密切相關,因此“卡商”也成爲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突出的幕後黑手之一。

“簡單來說,就是但某幫助客戶一晚發送幾萬條短信,每條短信收入0.18元,一晚就能進賬幾千塊。”魏琳介紹,一般發佈的非法信息有幾種,一種是詐騙類信息;一種是邀請賭博、涉黃的信息,還有高仿官方網站,如銀行、電信等通知信息;還有一種就是直接利用信息散步木馬病毒,盜取使用者手機內的數據、賬戶、密碼等。

今年6月22日,25歲的但某、李某均被龍馬潭區公安分局民警抓獲,兩人已經利用“貓池”羣發賭博網絡鏈接短信非法獲利數萬元。民警繳獲“貓池”、電話卡、電腦等作案工具。

經審訊,但某、李某二人對其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二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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