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7月13日下午4點30分,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官方消息得知,曼城歐戰禁令上訴成功,可以繼續參加下賽季歐戰。對於這個結果,不知道在座的是感到意外還是驚喜呢?

今年2月份,歐足聯宣佈由於曼城俱樂部“嚴重違反財政公平法案”而處於他們在接下來兩個賽季禁止參加歐戰比賽,並處以3000萬歐元的罰金。不過緊接着曼城就對此處罰感到不公平,所以他們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提出上訴。

不過這次CAS的仲裁併沒有完全撤銷曼城在違反法案上的責任,根據財政公平法案第56條,取消了對於曼城2年歐戰禁令處罰,並判定曼城須在30日內支付1000萬歐元罰款。

也就是說,曼城只需要在規定時間內交出1000萬歐元就把這件事解決,對於歐戰禁賽和3000萬的罰款,這次CAS的仲裁結果對於曼城來說已經是很完美了。

其實這次仲裁結果也讓不少球迷和俱樂部感到了不滿,因爲他們支持的球隊也存在違法財政公平法案的問題,比如米蘭雙雄,大巴黎,切爾西等等,而結果是他們都被嚴厲處罰了。這一次曼城上訴成功,也許讓他們從藍月亮身上學到了技巧,打鐵還需自身硬,袋中金球必須滿滿的!

而對於曼城來說,這個賽季已經鎖定了進入下賽季歐冠的資格,對於他們來說最希望奪得的冠軍是歐冠聯賽冠軍,特別是在瓜迪奧拉的帶領下,他們有能力站在歐冠之巔。如果這個賽季無法登頂,他們必定會在接下來的兩個賽季繼續投入,在上訴成功之後,這種趨勢也是顯而易見的。

那麼問題來了,曼城這次上訴成功靠的什麼呢?真的如坊間所說一樣沒有什麼事是錢解決不了的嗎?歡迎各位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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