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亳州男子酒駕被查後提出異議,交警直接找到了他喝酒的飯店!

“我前一天就喝兩罐啤酒,你這酒精檢測儀不準,我要求抽血檢查。”······近日,亳州交警查到一名酒駕司機,在酒精檢測兩個小時後,駕駛人卻對酒精檢測結果提出了異議,而交警卻直接找到了他喝酒的飯店!這下,沒話說了吧!

事發經過。7月11日上午8點多,亳州市交警三大隊城西中隊民警在中隊門口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白色轎車駕駛員涉嫌酒駕。交警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這名駕駛員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爲21mg/100ml,達到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標準,現場交警將結果告知駕駛員,駕駛員表示沒有異議,並進行了簽字確認。

兩個多小時後,當交警辦理處罰流程時,這名駕駛員卻突然表示酒精檢測儀器有問題,要求抽血檢測,不僅如此,他還對之前簽字確認過的檢測單提出異議。這名駕駛員也辯解說,自己當時沒看清上面的內容,對檢測結果也存在異議。

隨後,交警將駕駛員帶到詢問室進一步調查。

該駕駛員介紹,前一天晚上,自己和朋友在一起喝酒,喝了兩罐啤酒,一罐125毫升裝,所以喝了“半斤啤酒”。至於什麼品牌的啤酒,駕駛員表示包裝上都是英文,記不清了。

爲了進一步鎖定證據,交警找到了駕駛員喝酒時的那家飯店。經過調查,駕駛員喝的是500毫升裝的白酒,他和朋友一人喝了半斤。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員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警部門對駕駛員作出罰款1500塊錢、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由於這名駕駛員的駕駛證是B2,經過這次處罰後,他的駕駛證也會被降級。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一旦酒駕被查,如果對酒精檢測儀吹出的結果無異議並簽字確認的,事後再提出異議,交警部門不予受理。 記者/許飛躍 杜文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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