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證據完成認證)

7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告訴澎湃新聞,在國內起訴劉鑫(現更名劉某曦)的最後一份重要證據材料已經從日本取回完成認證,訴訟準備工作即將進入最後的階段。

江秋蓮介紹,這是第四次從日本取回證據,經中國駐日領事館的認證,終於拿回來了。“2018年10月15日,第一次認證陳世峯的刑事、民事判決書拿回國;第二次經青島律師選擇的證據材料於2019年8月26日認證回國;第三次補充材料於2019年9月29日認證回國。”

同日,江秋蓮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法院通知的開庭時間。

6月5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針對此案召開庭前會議。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向澎湃新聞表示,因爲受到疫情影響,他們還有一部分證據正在日本進行認證。

6月25日,澎湃新聞從江歌母親江秋蓮處獲悉,受新冠疫情影響,經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允許,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延期開庭。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3月29日,山東青島城陽區人民法院發佈公告稱,該院受理原告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並向劉鑫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起訴狀副本等文件。

4月份,江秋蓮收到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法院的開庭傳票,前述案件定於6月30日上午9點在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夏莊法庭開庭審理。

6月5日9時許,該案召開庭前會議,原告代理律師黃樂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認爲,對於江歌的死,劉鑫有不可推卸的重大過錯。原告方提出民事索賠203萬餘元。劉鑫方面無一人出席。

四年前,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外,江歌被劉鑫的男友陳世峯殺害。當時,劉鑫與陳世峯吵架。有質疑者稱,江歌的死與劉鑫有關。

當地時間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陳世峯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蓮通過微博表示,將依法啓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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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佳鵬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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