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禹治水的傳說流傳已久,書面的、口頭的、此處的、彼處的、舊聞的、新編的,應有盡有,這些都說明自古以來治水在民衆心中的重要地位。

雖然大禹治水的年代已不可考,3內容也可能已經面目全非,但是虛幻的神話和悠久的傳說的背後卻凝聚着上古人類無數慘痛的歷史,所以治水一直都是中國曆代王朝的重中之重。

而黃河作爲中國的母親河,在古代有着極其特殊的地位,古代所謂治水、治河大部分都指的是治理黃河。

從先秦的史料開始,關於黃河氾濫的記載數不勝數。

據不完全統計,從有文字記載到公元1949年的兩千多年曆史中,黃河有記載的決口就有1500次以上,明確記載的改道就多達26次,黃河下游河道擺動的位置北至今天的天津市,南至今天的江蘇淮河故道。每次決口和改道都會造成巨大的災害,比如1933年黃河下游大堤決口54處,淹地1650萬畝,360多萬人受災,死亡1.8萬人。

而今天要講的是康熙時期康熙對黃河的治理。

治理黃河水患,是康熙時期的一項重大的國家舉措。“三藩之亂”期間,清朝的治河工程就已經開始。戰後康熙加大力度對黃河進行修治。治河工程前前後後延續長達二十六年之久。

康熙幾次南巡都去視察過治河情況。治理黃河成爲康熙着意經營的一件重要大事。

黃河因明朝弘治年間修建黃陵岡,改道南遷,導致黃河在清口處與淮河、大運河交匯,然後走雲梯關進入大海。黃河自上游夾帶巨量泥沙順流而下,導致河牀逐漸淤積,在清口與淮河交匯的時候,經常形成倒灌。黃河淮河進入運河之後,又經常引起沿途決口,沖決堤防。

順治十八年(1662年)到康熙五年(1666年)間,黃河決口的記錄多達七十多次,造成極其嚴重的損失。

康熙六年(1667年)夏季雨天比往年更多,黃河淮河一同水位上漲,沿途堤壩崩蹋溢出三十多處。淮河進入運河時,黃水倒流四溢,淮揚七州縣(山陽、鹽城、高郵、寶應、江都、泰州、興化)直接變成一片沼澤。

黃河連年決口,連年爲患,淹沒黃河兩岸包括河南、山東、安徽、江蘇等省民居和莊田無數,嚴重干擾農業生產的恢復、社會的安定和百姓的生存。還使得清朝運輸大動脈——大運河的漕運受到極大的阻遏,因爲清朝北地的漕糧很多都是江南通過大運河運輸過去的,這將嚴重影響清朝的財賦收入。

康熙認爲三藩已平,天下已經一統,那麼恢復安定就是現階段主要目標,其中河務和漕運就是重中之重的任務,於是治理黃河自然而然成爲清朝首要的任務。

康熙十六年(1677年),任命靳輔爲河道總督,開始了對黃河的有計劃有條理的分步治理。

靳輔是一位隸屬於漢軍鑲黃旗的治河能臣。康熙初年爲內閣學士。康熙十年出任安徽巡撫。康熙稱讚他實心幹事的好官員,特加兵部尚書銜。

康熙十六年(1677年)靳輔正式成爲河道總督,專門負責治河相關事宜。

靳輔上任之後,接連八次上疏,建議將治河、導淮、濟運合爲一體,綜合修治。請求朝廷撥工銀二百四十八萬兩,留漕糧濟工食,廣招饑民,以工代賑。

靳輔提出的治河計劃,得到康熙的允准,於是開始了浩大的修建治河工程。第一步、疏通清理清江浦以下河身,導黃河入大海,把挑出來的泥土培建兩岸的河堤,引流沖刷海口。第二步、堵塞高家堰等黃河淮河的各處決口,將那些有缺口的堤岸和比較單薄的堤岸進行加高加寬,並且築造坦坡固堤,建造縷堤(堤內的逼水堤)、格堤(大堤與縷堤間的橫堤),迫使黃河迴歸故道。第三步、在高家堰以西到清口鑿開引水河,引淮河沖刷黃河淤積的泥沙;在清口到清水潭運河,築偃月形堤,並取名此堤壩爲永安堤,寓意此處永遠安寧。第四步、在宿遷縣修建歸仁堤和多處減水壩,爲以後的特大洪水宣泄提供準備,減輕下流堤岸壓力。

靳輔的幕客陳潢熟知黃河情況,認爲治河必先治沙的思想,靳輔深以爲然。

陳潢參照明朝治河名臣兼水利專家潘季馴“以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論,創造性的發明了“開引堵決法”(就是在堤岸決口的上流引黃河水過來,使得淤沙堆積,更方便堵塞決口)、“放淤固堤法”(就是在堤外修建月堤,月堤有涵洞,使得清水從涵洞流出月堤外,泥沙則沉澱於月堤內,省力省錢鞏固河堤),並創建減水壩,開渠調節流量,避免河水沖決堤岸。

靳輔採納陳潢的這些方法,治河工程順利完成。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靳輔正式向清廷奏稱各項工程已依次修浚完工,黃河一倍疏通,國家腹心之害已經被清除。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康熙南巡,察看治河工程的實際情況。在清口、高家堰等處進行察看,見沿河貿易的商船、貨船等船隻往來無阻,對靳輔等治河大臣大加讚賞,並賜予豐厚的賞賜。

河南在江蘇的上游,如果河南的河道出現問題,那麼蘇北的河道必然出現問題。靳輔非常重視這個問題,親自到河南勘察當地的黃河河道,決定修建考城儀封堤7989丈,封丘荊隆口大月堤330丈,滎陽埽工310丈。這一系列的河南堤工的完成,進一步鞏固了治河的成果。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安徽按察使于成龍奉命治理海口及下河,聽從靳輔節制。

後來于成龍因爲與靳輔治河理念不合,彈劾靳輔無緣無故開鑿河道,使得當地百姓勞累困窮。

加上靳輔修建堤壩束水來抵擋海潮的發生,還將堤壩內那些乾涸的土地進行丈量,然後用這些土地來代替賑工費用,發給當地農民栽種。

沒想到,原來堤壩內那些土地已經被當地某些地主士紳霸佔私吞。靳輔派人清理給賑工農民,對靳輔頗有抱怨。

于成龍的彈劾和當地士紳的指責使得康熙猶豫不決。於是康熙召靳輔、于成龍回京說明情況,並讓朝臣們進行討論,想想辦法解決,結果全朝文武百官也衆說紛紜、各持一說。

康熙帝還特意詢問了籍貫隸屬於淮揚地區的大臣們意見。侍讀喬萊等人代表淮揚地區地主士紳階層的利益,企圖將那些乾涸出來的土地佔爲己有,堅決反對靳輔實行屯田的作法,還向康熙污衊靳輔,說如果按照靳輔的建議來,會對當地百姓的田廬墳墓造成巨大的傷損。

比如康熙不清楚具體情況,也認爲靳輔有累民的傾向。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給事中劉楷、御史郭琇、漕運總督慕天顏等人提呈奏章,彈劾靳輔“屯田累民"。

但是靳輔治河有功,又是康熙的寵臣,康熙召靳輔過來進行詢問,靳輔作爲專業技術官僚,仍堅持己見。

康熙無奈,只能說其屬吏奉行不善,招致民怨,引咎自責,由此靳輔被罷免革職。

而陳潢被誤判爲“屯田擾民”罪,被逮入京,後病死,一代治河奇才卻因爲朝堂鬥爭而死,令人惋惜。

靳輔自康熙十六年奉命治河,到二十七年罷任,前後十年間,基本上奠定了清朝治理黃河的規模,制止了大的水患。此後十餘年間,主要是對治河工程加以修築或改建,以鞏固治河的成果。

靳輔被罷免之後,康熙以閩浙總督王新命代爲管理河道總督。

王新命當河督三年以來,毫無建樹。

康熙三十一年(1693年),康熙決定罷免王新命,重新起用靳輔治河。

但是同年十一月,靳輔病死,再次任命于成龍爲河道總督,辦理河務。

曾經的于成龍被罷免後的一段很長時間內,想通了很多事,也花力氣學習了古人治理黃河的很多書籍,所以當他重新成爲河道總督之後,一反此前對靳輔的敵對,全部按照靳輔的治河方案來治理黃河。

康熙好奇的問于成龍這件事,于成龍誠實的說:“臣彼時妄言,今亦視輔而行”。

幾年後於成龍因病乞假,康熙命在任所就醫。次年,于成龍死於任所。兩江總督張鵬翮受命爲河道總督,繼任河務。

四川人張鵬翮,康熙二十八年爲浙江巡撫,康熙三十七年爲江南江西總督。

康熙三十九年(1701年),張鵬翮受命入辭,治河三年,取得顯著成效。

康熙四十二年(1704年),康熙第四次南巡,再一次過來視察高家堰等處的堤工,乘船看着黃河南岸諸堤,不禁說道:“朕此番南巡,遍閱河工,大約已成功矣”。

不僅漕運暢通無阻,而且不會再出現黃水倒灌的局面。黃河兩岸被淹的農田與土地,漸漸恢復耕作,黃河下游水患到此基本廓清。

康熙時期治理黃河,前後歷時長達二十六年之久,主要是在下游修建堤壩御水,修復黃河故道,並沒有真正的根治黃河中上游的水土流失。

但是在黃河連年水患的情況下,黃河下游能暫時的不潰堤,不溢出,漕運暢通有保障,對於穩定社會秩序,恢復農業生產,作用是極其重大的。

康熙在第五次南巡的時候,對臣下說:“初次到江南時,船在黃河,兩岸人煙樹木,皆一一在望。三十八年則僅見河岸。四十二年則河去岸甚低,是河身日刷深矣。自此日深一日,豈不大治!聞下河連年皆大熟,亦從前所未有也!”欣喜自豪之感溢於言表,足以可見康熙對黃河治理的滿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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