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共交通工具有疑似、確診病例或無症狀者出現,乘客不得私自離開)

今天,國家衛健委發佈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共交通工具消毒與個人防護技術要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特定人羣個人防護指南》、《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重點場所和單位衛生防護指南》、《人羣聚集場所手衛生規範》等6項衛生行業標準通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共交通工具消毒與個人防護技術要求》中提到,當公共交通工具有疑似、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出現時,應聽從工作人員指令,做好個人防護,不得私自離開。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重點場所和單位衛生防護指南》中對重點場所的定義爲,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人員密集且流動性大、容易暴發聚集性疫情的場所,包括辦公場所、賓館、商場和超市、銀行、餐廳(館)、理髮店、農集貿市場、公園、鐵路客運、道路客運、水路客運、民航、城市軌道交通、出租汽車、私家車和回國人員轉運車輛等26類。重點場所的衛生防護原則主要有:低風險地區在採取健康監測、清潔消毒、通風換氣、個人防護等衛生防護措施前提下,各類重點場所有序開放。中、高風險地區,除了採取上述衛生防護措施外,還應縮短營業時間,減少人員聚集;人員密集、空間又相對密閉的場所如影劇院、歌舞廳(KTV)等應暫停營業。

重點單位則是指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容易暴發聚集性疫情的單位,包括企業、建築業、郵政快遞業、機關事業單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大專院校、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監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物業管理中心和社區等14類。重點單位的衛生防護原則主要有:低風險地區在採取加強內部管控、清潔消毒、通風換氣和個人防護等衛生防護措施前提下,各類重點單位保持正常運轉。中、高風險地區,除了採取上述衛生防護措施外,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應採取減少人員聚集、錯峯上下班、避免堂食等措施;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和監獄等特殊單位應採取全封閉管理、視頻探訪等措施。

人羣聚集場所人員密集且流動性大,是傳染病流行期間容易發生聚集性疫情的場所。具體包括各種公共場所如賓館、飯店、商場、公共浴室、理髮店、影劇院、體育場(館)、展覽館、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各類辦公場所和學校等。《人羣聚集場所手衛生規範》明確,人羣聚集場所宜配備與人羣規模相匹配的手衛生設施,如配備洗手液(或肥皂),有條件的場所宜配備非手觸式出液器、幹手用品(烘手機或紙巾)及帶蓋垃圾桶。傳染病流行期間,在人羣聚集場所出入口、電梯間、餐廳、衛生間等處,宜配置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備。此外,人羣聚集場所管理者應制定手衛生制度,並張貼“六步洗手法”流程圖,落實手衛生措施。同時,人羣聚集場所管理者要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手衛生培訓,並引導進入場所的公衆正確做好手衛生。

當出現下列四種情況時,人們應進行手衛生:清潔操作前,如飲食前、加工製作食品飲料前、觸摸口鼻和眼睛前、護理老年人和嬰幼兒前等;污染操作後,如咳嗽、打噴嚏用手捂口鼻後、大小便後、護理病患後、觸摸錢幣後、接觸或處理各種垃圾和污物後等;手部有明顯污染物;傳染病流行期間,觸摸門把手、電梯按鍵等各類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後。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公共交通工具消毒與個人防護技術要求》稱,疫情期間,公共交通工具在運行時應加強通風,可採用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短途客車、公交車、出租汽車等有條件開窗的公共交通工具,溫度適宜時,低速行駛或停駛期間應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飛機、高鐵、地鐵等相對密閉環境,適當增加空調換風功率,提高換氣次數,並注意定期清潔消毒空調送風口、迴風口以及迴風口的過濾網等。 疫情期間,保持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整潔,及時清運垃圾,並進行預防性消毒。

運行結束後,對交通工具內部物體表面,如車身內壁、司機方向盤、車內扶手、桌椅等採用有效氯250毫克/升至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作用30分鐘後清水擦拭乾淨;也可採用有效的消毒溼巾進行擦拭。座位套等織物應保持清潔,並定期洗滌、消毒處理。若臥鋪中涉及牀單、枕套、被套、墊巾等公共用品,每客更換或單程終點更換,保持整潔。當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現疑似、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時,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先進行污染情況評估,再進行消毒。

疫情期間,工作人員按工作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等。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確保在崗期間身體狀況良好。當身體不適時,應立即報告所在單位,並及時就醫。旅行人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按相關要求佩戴口罩,旅行結束後及時棄用。旅途中儘量避免觸碰公共物品,同時加強手衛生。有條件時,可隨身攜帶速幹手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注意與他人保持距離,有條件時,相互間距保持在1米以上。當有疑似、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出現時,應聽從工作人員指令,做好個人防護,不得私自離開。

徐萌 本文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徐萌_NN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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