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经历过到商场超市充值现金卡索要发票,商场却告知您扣税点儿的事情吗?相信你如果在新蔡县金博大购物广场购买物品或充值卡或许经历过这种事儿。

7月22日上午,一名顾客在该购物广场购买了2000元购物卡,这名顾客遂向该购物广场总服务台索要发票,谁知却被对方告知:开具发票需要缴2%的税,这名顾客便问在这消费并按消费金额开具发票是该购物广场的义务时,而工作人员却说是他们的硬性规定,不然就开不了发票。

当日,据这名开具发票的顾客介绍,在该购物广场总服务台,现场也发现顾客索要发票,但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予开具发票,如果顾客要求强烈了,该购物广场也只是给顾客写了个便条,并盖上金博大的章打发了事。

根据专业人士介绍,消费者索要发票应不应自己交税。《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它是缴纳税款的依据,可以防止经营者逃税。《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发票管理办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透彻地阐明了谁是纳税的主体,目的是为了防止经营者逃税漏税。这就是说,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发票,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发票是法定义务。由此可见,经营者让消费者替履行纳税,实乃偷梁换柱的违法之举。

新蔡县金博大购物广场是不是有偷税漏税之嫌疑?自己偷税漏税了还要让消费者埋单?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监管监察,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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