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8日是第十个“世界肝炎日”。今年我国继续将 “积极预防,主动检测,规范治疗,全面遏制肝炎危害” 作为宣传主题,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病毒性肝炎的防治工作。

乙肝疫苗 珍贵的人生初礼

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 公众沟通与健康教育室主任 郝利新

新生儿出生后接种乙肝疫苗,通常被称为“人生第一针”,虽然可能有些痛,但它却是人生第一份弥足珍贵的礼物,可以有效预防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

“肝癌疫苗”名副其实

乙肝从急性感染发展为慢性感染的可能性与感染者的年龄有关。当一个人感染乙型肝炎病毒时,他的年龄越小,患慢性感染的机会就越大。在1岁以内感染的婴儿,大约90%的感染者可发展为慢性感染。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风险就会降低。相比之下,成人感染后发展为慢性感染的比例不足10%。在慢性感染者中,有15%~25%会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而过早死亡。在世界范围内,约80%的肝细胞癌病例是由乙肝病毒感染造成的。

目前尚无彻底清除乙肝病毒的有效药物,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由于乙肝疫苗可以有效预防乙肝感染,避免肝硬化、肝癌的发生,并已在世界范围大规模接种,且取得显著成效,因此,将乙肝疫苗称为“肝癌疫苗”也不为过。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乙肝防控工作。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国家制订并实施了以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策略为主的乙肝综合防控策略。1992年,原卫生部将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2002年,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免费为新生儿提供乙肝疫苗接种。通过大规模使用乙肝疫苗,特别是推广实施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策略,我国一举摘掉“乙肝大国”的帽子,全国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携带率已从1992年的9.7%降至2014年的0.3%,因接种疫苗减少乙肝病毒慢性感染者3000多万人,避免未来500万人因乙肝病毒感染而发生的死亡。

科学接种很关键

乙肝疫苗全程免疫共需三剂次,按照0,1,6月免疫程序接种。对于新生儿,最为关键的是首针乙肝疫苗应在出生24小时内尽早接种,最大程度地防止新生儿时期感染乙肝病毒。

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医生和家长可以经常核对儿童接种记录,如发现未规范全程接种,应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即可,不需要从头开始计算接种针次。但需要注意的是,第2剂与第1剂间隔应≥28天,第3剂与第2剂间隔应≥60天,第3剂与第1剂间隔≥4个月。

对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分娩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最好在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剂量大于100IU,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在1个月和6个月时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肝疫苗,可显著提高阻断母婴传播的效果。

高风险人群自愿接种

按0,1,6月程序全程接种三剂次乙肝疫苗后,约95%以上的婴幼儿都可以产生保护性抗体。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乙肝疫苗接种后具有很好的长期保护效果,目前尚不需考虑加强免疫,通常也无需为了解免疫是否成功而进行常规接种后的血清学检测。

疫苗接种后检测仅推荐用于临床管理中需了解其免疫状态的高危人群,如职业高危人群(医护、公共安全工作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慢性血液透析患者,艾滋病感染者和其他免疫功能低下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的性伙伴或共用针具者。

我国儿童免疫程序规定,母亲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儿童接种最后一剂乙肝疫苗后1~2个月进行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病毒表面抗体(抗-HBs)检测,若发现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抗-HBs阴性或<10mIU/ml,可再按程序接种3剂次乙肝疫苗。

成人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对于易感者应到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接种乙肝疫苗。以下乙肝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中的易感者应尽早接种乙肝疫苗,包括医护人员,经常接触血液或分泌物的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配偶、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器官移植受者,经常接受输血或血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易发生外伤者,性乱或多性伴者,静脉内注射毒品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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