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

浙江大學努某某因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更爲奇葩的則是浙江大學在該名學生犯下如此重罪的前提下竟然給與其留校察看處分,浙江大學這波操作真是讓人刮目想看。

努某某

引起大家的質疑有兩點:強姦罪竟然判處緩刑1年6個月?強姦罪竟然還能留校察看?我們只好找到當初的判決書來看看是怎麼回事。

判決書

原來情節是這樣的,2019年2月22日這名哈薩克族犯罪嫌疑人試圖強姦受害者,但是在受害者反抗並以報警作爲警告的前提下最終沒有得逞。而後這名犯罪嫌疑人在受害者聯繫他已經報警的前提下,終於去公安機關投案並陳述了犯罪事實。於是被認定有“自首情節”,予以從輕處罰。

建築工程學院申請

奇葩的則是這名努姓同學所在的建築工程學院這時候竟然給學校寫了個申請:

學院召開黨政聯席會討論該生違紀處分意見,考慮到努××·×××是 初犯,且已 強烈悔罪,並懇請獲得改正機會,以及其來自民族貧困地區、又是 畢業生等情況,學院從 教育挽救民族學生出發,提請學校酌情從輕對該生的違紀處分。

什麼時候初犯、悔罪、貧困、畢業生、民族學生可以成爲從輕處罰的標準了?浙大的建築工程學院莫非是天氣太熱腦子燒壞了?

浙江大學

更奇葩的則是浙江大學竟然同意了。好吧,既然同意了……等等,事情似乎有些不對,爲什麼處罰時間是在2020年7月17日,那時候不是已經畢業了嗎?

畢業名單

沒想到吧,這就是浙江大學想要的結果。這波操作真是你在第一層,浙江大學在第五層。等到所有人看到這則通告的時候,這名努姓同學早就喫着火鍋唱着歌參加完畢業典禮了。

努某某朋友圈

哦對了,他還把自己穿着學士服參加畢業典禮的照片上傳到自己的朋友圈裏了。這是多麼沒有廉恥的人才能在犯下如此大錯之後還厚顏無恥地說“我的快樂回來了”。你快樂了,你想過受害者嗎?哦,還有後續呢,聽說努××同學已經入職一家上市的房地產公司,有了光明的前途。我一直以爲浙江大學是一所令人尊敬的大學,沒想到浙江大學操作起來也確實令人歎爲觀止,這時間點把握得確實精妙絕倫。

亞歷山大鸚鵡

作爲對比大家記不記得就在今年的5月13日爆出的另一件案子:雲南昆明22歲的大學生韓某龍因非法收購、出售2只鸚鵡被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韓某龍

我記得當時很多“公知”、“專家”來給我們普及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意義以及法律尊嚴不容侵犯,那時候沒人告訴我們初犯、悔罪、貧困、畢業生是可以減罪的理由。

對了,是的,我少寫了可以一樣,或許真正可以減罪的,只是那一樣而已

更多的受害者

後續的後續則是浙江大學又有多名女性學生站出來指證這名努姓學生。不知道浙江大學是真的不知道這些事情呢,還是有所隱瞞呢?

浙江大學

但對於所有浙江大學的學子來說,一個殘酷的事實就是——“從今往後,你將和強姦犯一起,共享浙大人這個無上光榮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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