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白天開飯店,深夜卻在地下挖地道,抓!)

古城,老街,小喫店一切看起來多麼的溫馨。

然而,在這看似靜好的小城歲月裏,卻有一夥人在地下掀起了波瀾......

他們瞄準陝西、山西等地一些縣城的古塔,在附近租房開飯店,白天假裝做生意,晚上在店裏朝着古塔方向挖地道,企圖找到地宮盜取文物。

白天開飯店 深夜盜文物

盜竊三座古塔地宮獲數十件珍貴文物

黃河兩大支流——汾河、渭河流域水深土厚,孕育了中華民族燦爛的古代文明,也留下了豐富的文化遺產。但長期以來,這一帶活躍着爲數不少的盜墓分子,他們一次次把手伸向古墓、壁畫、佛像,甚至發展成家族化、產業化的盜墓團伙。

衛永剛就是其中一員。今年52歲的他曾被山西省新絳縣法院以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經減刑,2011年1月釋放。

釋放不到半年,他又重操舊業,這次瞄上的是鄰省陝西省興平市的清梵寺塔。

古人建塔,往往會在塔頂或地宮裏放置珠寶、佛像、佛經甚至舍利,衛永剛等人瞄準的就是這些文物。

2011年七八月間,衛永剛安排趙現華(在逃)租下陝西興平市北街一處離清梵寺塔不遠的民房,安排被告人衛淑軍以“打餅子”爲掩護,找人在屋內打了一個通向清梵寺塔的地洞,最終在塔的地宮裏盜掘了一個銀質阿育王塔、一座石塔、一個銅棺、一個琉璃瓶(裝有疑似舍利、佛金骨)、疑似瑪尼餅、銅錢數枚等文物。

2013年11月,衛永剛夥同張建永(已死亡)來到陝西省旬邑縣,合謀盜掘建於北宋嘉祐四年的泰塔。張建永在泰塔附近租了民房,以經營蒸饃店爲掩護,安排被告人衛國璽、衛淑軍、貟安心採取挖洞方式盜掘。

其間,衛永剛用經緯儀進行定位,指導挖洞方向。一個月後,泰塔地宮被打開,衛永剛、張建永盜取了地宮內的臥佛像、銅棺(內含銀棺)、琉璃瓶(內含疑似舍利)、小佛像等文物後撤離了作案現場。

被盜金棺

被盜銅棺

被盜石棺

2015年初,衛永剛和劉偉忠(在逃)、董忠傑(已死亡)商議盜竊陝西省彬縣(現爲彬州市)的標誌性建築——彬塔(又稱開元寺塔)。

衛永剛等人租了一處門面房,經過簡單裝修、辦理營業執照、招收服務員後,名爲“川湘食府”的飯店於同年4月底開業。每天晚上10點左右,衛國璽等人從飯店衛生間旁邊地下向彬塔挖洞,凌晨4點左右將挖出的土用塑料編織袋裝好用車運走。

到了10月份,他們將彬塔地宮打通,盜竊了石棺、金棺、銀棺、銅棺、鎏金棺、銅鏡、疑似舍利等珍貴文物。

經查,該團伙這3次作案共盜竊花卉紋鎏金銀棺、雙鳳紋鎏金銀槨、石塔、阿育王塔等一級文物4件,此外還有二級、三級、一般文物等數十件。

白天開飯店,深夜卻在地下挖地道,抓! (來源:視頻綜合)

相同的作案手段 類似的人生軌跡

被告人有的是獄友有的是親戚

據辦理該案的咸陽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彭濤介紹,除了上述作案成功的3起案件,該團伙還有4起失敗的案件:2011年盜掘陝西省蒲城縣雙塔之一的慧徹寺塔、2013年盜掘陝西省岐山縣太平寺塔、2014年盜掘山西省代縣阿育王塔、2016年盜掘山西省運城市東郭村墓地。

前兩起是因爲打開地宮後發現已經被盜,裏面空無一物;第三起是沒找到地宮;第四起作案時間跨度長,直到衛永剛等人被抓獲前還未挖到文物。

“這夥人慣用的作案手段是先踩點,然後在目標附近租房子,以經營小喫店爲掩護,打地洞盜竊文物。作完案後用土將洞回填,有時還會繼續經營一段時間小喫店來善後。”彭濤介紹。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閱該案判決書發現,23名被告人年齡跨越60後70後80後,其中,3名60後主要從事組織、指揮盜掘活動,或者倒賣文物;70後主要從事倒賣文物行爲,少數參與盜掘活動;80後有11人,全部直接從事盜掘活動。

23名被告人文化程度大部分爲小學、初中甚至文盲,其中13人有犯罪前科,罪名包括盜掘古文化遺址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綁架罪,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他們第一次被判刑的時間集中在2000年前後。

這一點也得到了檢察官的證實。據彭濤介紹,多名犯罪嫌疑人與衛永剛曾經是獄友,而衛永剛在選擇同夥時,重點也是其在服刑期間結識的獄友,或者是同村的親戚。“考慮到涉及是否屬於累犯以及量刑等因素,我們還督促公安機關積極調取相關判決材料。”彭濤表示。

李超 本文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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