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包雨朦

編輯:曹金良、李欣夷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8年前引發關注的小i機器人訴蘋果專利侵權案於近日重啓。

2020年8月3日,小i機器人(上海智臻智能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臻公司)正式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蘋果公司停止Siri(智能助理)專利侵權,包括但不限於要求蘋果公司停止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侵犯ZL200410053749.9發明專利權的產品,並暫計索賠金額100億元(人民幣)

01

最高法判定小i機器人專利有效

小i機器人重啓這一案件,源於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對其專利有效性的改判。

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針對智臻公司的“聊天機器人系統”專利有效性做出最新改判,撤銷此前北京高院二審判決,維持北京一中院一審判決,認爲小i機器人的專利有效

根據最高院判定,小i機器人是中國發明專利ZL200410053749.9(一種聊天機器人系統)的權利人,於2004年申請,2009年獲得授權。該專利是中國人機交互智能機器人的基礎專利之一,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能夠以格式化語言命令機器人完成任務,也能以自然語言完成聊天對話。

智臻公司方面表示,2011年,蘋果公司在其發佈的iPhone4S手機上首次推出Siri,即智能個人助理服務,其後又在iPhone、iPad、iTouch、MacBook、HomePod等全線產品中陸續搭載Siri,成爲蘋果產品人機交互的主要入口。經司法鑑定,Siri技術方案落入小i機器人ZL200410053749.9號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智臻公司介紹稱,該公司獲得專利保護的聊天機器人系統有兩項功能,一是“用戶可以和機器人聊天,得到十分擬人化的對話”,二是用戶“可以‘命令’機器人爲用戶查找信息、做遊戲等”。

“對於Siri是否落入小i機器人的專利保護範圍,很多人望文生義認爲專利無效,但判定這項專利的適用,要從技術本質上來論證。最高法的判定也說明了小i機器人的專利在技術上是非常明確的。”智臻公司的代理律師、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袁洋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袁洋表示,在接下來的訴訟中,小i機器人將從三個方面論證蘋果公司的Siri侵權。一是蘋果官方介紹中關於Siri功能的說明;二是對Siri的使用和功能進行產品測試;三是就Siri在海外申請的專利進行專利比對。

不過袁洋也指出,在實際訴訟中面臨的情況可能會更爲複雜,存在不少挑戰。“比如此前蘋果公司曾經抗辯稱,Siri在實際運行中並未完全按照專利註冊的技術路徑進行等。”

智臻公司八年前曾以蘋果手機iPhone的聊天機器人Siri侵權爲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該侵權訴訟因“專利有效性”未決,多年來處於中止狀態。最高院的改判,意味着智臻公司在之後的民事侵權訴訟中佔據了更爲有利的地位。

小i機器人創始人、董事長兼CEO袁輝表示:“作爲一名科技從業者,我非常尊重蘋果公司,他們的產品和服務給全世界帶來了很多價值和體驗。但是,消費者購買每一個蘋果產品,都是付了錢的。反過來,蘋果也要尊重創新,使用了我們的專利,也需要向我們支付合理費用。”

資料顯示,智臻公司在2004年進入人工智能和聊天機器人領域,推出即時通訊軟件MSN和QQ上的小i機器人。自2011年開始,小i機器人正式從B2C領域轉向B2B2C領域。目前,小i機器人主要業務是通過智能交互平臺、智能語音平臺、知識融合平臺、AI服務基礎平臺等核心智能化產品,爲客戶聯絡中心、金融、政務、醫療等數十個行業,提供智能化解決方案和落地服務,終端客戶逾8億。

02

Siri在中國市場何去何從?

除了經濟索賠之外,小i機器人在此次重啓的民事訴訟中,要求蘋果公司停止Siri專利侵權,包括但不限於蘋果公司要停止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侵犯ZL200410053749.9發明專利權的產品。

若小i機器人勝訴,是否意味着加載了Siri功能的蘋果產品將退出中國市場?對普通消費者來說,又有哪些影響?

智臻公司的代理律師、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袁洋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一般來說,專利案件的走向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走完案件的訴訟流程,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權;另一種則是由侵權方支付專利使用費用,實現雙贏。

前者意味着,如果智臻公司勝訴,蘋果將不能再繼續使用Siri。

“目前小i機器人對於案件的走向持開放態度,他們也希望創新的價值能得到回報。智臻公司方面也承認Siri的出現確實促進了相關產業的發展,因爲小i機器人的產品最早出來的時候主要面向2B市場,而Siri打開了2c市場,讓這種對話式機器人走進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對整個產業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袁洋表示。據他透露,小i機器人方面與蘋果公司也就專利付費的事項進行過接觸和磋商。

這不是蘋果公司在中國市場第一次遭遇侵權訴訟。此前最爲轟動的是深圳唯冠與蘋果的商標侵權案。

2000年,唯冠集團註冊了iPad在歐洲與世界其他地區商標。次年,唯冠大陸子公司深圳唯冠註冊了iPad中國商標。2009年12月,蘋果通過旗下英國子公司IP Application支付3.5萬英鎊(約合5.5萬美元),從唯冠臺灣子公司唯冠國際手中買下了iPad全球商標權,但其中並未包含iPad商標在中國大陸的權益。之後深圳唯冠將蘋果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在中國大陸商標侵權。

2016年7月,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前者向後者支付了6000萬美元。

該案達成和解第二天,便有媒體曝出小i機器人在上海起訴蘋果Siri侵犯專利。由於時間“頗爲巧合”,很多網友認爲小i機器人是借蘋果Siri進行炒作,甚至有人指稱智臻公司是“專利流氓”。

當時袁輝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小i機器人獲得相關專利歷經5年多,其間有過幾次專利公示,當時由於業務主要在國內,並沒有申請國際專利。他表示,如果當初申請國際專利的話,可能蘋果會較早注意到專利問題。

對於外界的質疑,袁洋表示,很多人沒有聽說過小i機器人,認爲它在蹭熱點,實際上小i機器人早就與微軟展開合作,爲MSN的智能聊天機器人提供技術支持。“中國公司敢於進行這樣的訴訟是非常有價值的,過去我們看到技術領先的永遠都是外國的公司,爲專利進行付費的都是國內的公司。實際上在一兩項技術領域,也有中國領先世界的情況。”

03

八年拉鋸戰回顧

智臻公司與蘋果的爭議起於8年前,期間雙方就知識產權落定問題展開了多輪“拉鋸”。

2010年,蘋果公司以2億美元收購了2007年成立的Siri.Inc。2011年12月6日,蘋果公司首次在其發佈的iphone4S手機上推出Siri,即智能個人助理服務,其後又在iphone5、ipad3、ipad4、ipad mini、iTouch4等產品中陸續搭載Siri。

小i機器人在2004年申請了“一種聊天機器人”的發明專利,並於2009年正式獲得授權。2012年6月21日,小i機器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公司專利侵權。蘋果公司聲稱其在中國沒有訴訟材料接受機構,法院依法啓動境外司法送達。

2013年7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當日,被告代理人否認被告申請的美國專利(12/987,982)和Siri有關聯。2013年8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被告方承認了上述美國專利與Siri具有相關性。上海浦東知識產權司法鑑定中心的司法鑑定意見書認爲,記載於上述美國專利的技術方案落入了小i機器人ZL200410053749.9專利保護範圍。

隨後,蘋果公司展開回擊,在於2012年11月19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宣告小i機器人ZL200410053749.9專利無效。

2013年9月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決定,維持小i機器人上述專利權有效。蘋果公司不服,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爲被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被告作出的第21307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

2014年7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定維持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2013年9月3日作出的第21307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蘋果公司敗訴,又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15年4月2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撤銷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的第21307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判令專利複審委員會重新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2015年5月16日,小i機器人作爲與該案有利益相關且具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請求啓動審判監督程序。

2020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頒發(2017)最高法行再34號行政判決書,以終審判決程序確認小i機器人ZL200410053749.9專利權的有效性。2020年7月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無效宣告案件結案通知書,決定本案的審理結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