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據無錫交警官方微博,劉小光因酒駕被通報,“劉某光因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同時其駕駛證被記12分。

此前劉小光曾向媒體否認該消息,劉小光回應稱:“是誰整出來這樣的假新聞,來看我的笑話?沒有的事!今天正在瀋陽忙着拍電影呢!”

無錫交警通報全文:

2020年8月1日晚,無錫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濱湖大隊在濱湖區馬山古竹路進行酒駕檢查,查獲涉嫌酒駕人員劉某光(男,49歲,吉林省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達到飲酒駕駛標準。目前,劉某光因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同時其駕駛證被記12分。

警方提示: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警方將堅決依法查處酒後駕車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爲,全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每日甜份:老老老,老四,你瞅瞅你這這事,這事辦的啊

@衝浪選手報到:官方打臉 光速反轉 哈哈哈哈四哥慘了 前排提醒大家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Best_Eason:尼古拉斯趙四

@仰望藍天Wayne:劉能換人了,四哥也得換人了吧

@Kong_xyyy:官方打臉最爲致命

來源 無錫交警、齊魯晚報、網友評論

編輯 子玉

責編 辛安然 總監 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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