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一场暴雨过后,铜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董新春来到柳新镇唐沟村,巡查雨后的柳新河李庄段。只见这里河道通畅,水清岸绿。

检察官怎么干起了河湖巡查保护的活?

去年11月25日,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出台《关于建立水务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护水治水新机制正式建立。

从此,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担负起17条河流、6个湖泊的巡查保护责任。该院第七检察部与市水务局河湖长办公室加强日常沟通协调,构建起信息互联共享、办案协作互助、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检察机关与属地政府、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形成横向联治“一盘棋”,开展巡查摸底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加强资源保护。各基层检察院与市检察院纵向扣紧“责任链”,同时对辖区内河湖开展监督治理工作。

“对水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难题,检察机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加强诉讼监督、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帮助排除障碍,促进了依法行政。”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琦说。

今年6月,鼓楼区水务部门在巡查中发现,一居民小区向丁万河排放生活污水,造成水体污染。经初步调查,发现污染原因是小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时,将生活污水管道误接入雨水管道。区河长办将问题向鼓楼区检察院通报后,该院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协调小组,共同派员查看排污现场,联合会商解决办法。大家一致认为,问题产生的源头是小区建设验收时未能及时发现地下隐蔽管道设置情况。为此,协调小组要求开发公司迅速整改,实现雨污分流。最终,从根本上解决了河水污染问题。

为了警示渔民非法捕捞,新沂市检察院建议法院在骆马湖畔集中开庭审理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法院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提前缴纳生态修复资金至渔业账户,用于修复受损的渔业生态环境。针对检察长在巡河时发现的堤防“违建违养”问题,贾汪区检察院向属地乡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给予整治。目前已有部分乡镇完成整治工作。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社会治理的创新,能有效督促各级河长、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保护监管职责,提高了涉河涉湖违法案件办理的效率,为深化河湖治理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卫东说。

该机制运行以来,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河湖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9件,助力政府拆除河湖沿岸违建0.23万平方米、整治河道120.8公里、恢复堤滩2400亩,辖区内河流湖泊得到有效保护。

徐报融媒记者 徐鹏

编辑:珊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