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一場暴雨過後,銅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董新春來到柳新鎮唐溝村,巡查雨後的柳新河李莊段。只見這裏河道通暢,水清岸綠。

檢察官怎麼幹起了河湖巡查保護的活?

去年11月25日,市檢察院與市水務局出臺《關於建立水務領域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河湖長+檢察長”依法護水治水新機制正式建立。

從此,市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擔負起17條河流、6個湖泊的巡查保護責任。該院第七檢察部與市水務局河湖長辦公室加強日常溝通協調,構建起信息互聯共享、辦案協作互助、河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機制。檢察機關與屬地政府、水務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等形成橫向聯治“一盤棋”,開展巡查摸底工作,列出問題清單,加強資源保護。各基層檢察院與市檢察院縱向扣緊“責任鏈”,同時對轄區內河湖開展監督治理工作。

“對水務部門在行政執法中遇到的難題,檢察機關通過提供法律諮詢、加強訴訟監督、督促履行職責等方式,幫助排除障礙,促進了依法行政。”市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琦說。

今年6月,鼓樓區水務部門在巡查中發現,一居民小區向丁萬河排放生活污水,造成水體污染。經初步調查,發現污染原因是小區在基礎設施建設時,將生活污水管道誤接入雨水管道。區河長辦將問題向鼓樓區檢察院通報後,該院及時召集相關職能部門成立協調小組,共同派員查看排污現場,聯合會商解決辦法。大家一致認爲,問題產生的源頭是小區建設驗收時未能及時發現地下隱蔽管道設置情況。爲此,協調小組要求開發公司迅速整改,實現雨污分流。最終,從根本上解決了河水污染問題。

爲了警示漁民非法捕撈,新沂市檢察院建議法院在駱馬湖畔集中開庭審理3件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法院當庭宣判5名被告人提前繳納生態修復資金至漁業賬戶,用於修復受損的漁業生態環境。針對檢察長在巡河時發現的堤防“違建違養”問題,賈汪區檢察院向屬地鄉鎮制發訴前檢察建議,要求給予整治。目前已有部分鄉鎮完成整治工作。

“‘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是社會治理的創新,能有效督促各級河長、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保護監管職責,提高了涉河涉湖違法案件辦理的效率,爲深化河湖治理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韓衛東說。

該機制運行以來,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河湖生態保護公益訴訟案件19件,助力政府拆除河湖沿岸違建0.23萬平方米、整治河道120.8公里、恢復堤灘2400畝,轄區內河流湖泊得到有效保護。

徐報融媒記者 徐鵬

編輯: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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