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廣水:男子非法攜帶槍支打鳥被提起公訴

人民網廣水8月5日電 昨日,湖北省廣水市檢察院依法對涉嫌非法狩獵罪的本市居民聶某提起公訴,經廣水法院審理,聶某被判處罰金5000元。

據瞭解,前不久,在湖北省野生鳥類禁獵期間,廣水男子聶某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攜帶通過貼牆小廣告購買的黑色長筒氣槍,邀約兩名同夥,駕駛一輛麪包車前往廣水市吳店鎮一河邊獵殺野雞2只、斑鳩2只。巡邏民警現場抓獲聶某等人,後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廣水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審查起訴階段,承辦該案的廣水市檢察院檢察官仔細審閱卷宗,詳細向聶某闡述非法狩獵罪的構成要件,並告知其鳥類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平衡自然,維繫物種和保護生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向其告知廣水市是候鳥的主要遷徙通道和聚集地之一,保護好鳥類資源,對保護動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具有重要意義。釋法說理後,聶某後悔不已,當即認罪認罰,並表示已經深深認識到自己持槍非法狩獵的危險性和非法性。(陳小軍 編輯桂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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