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現代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生活水平與古代相比有了質的飛躍,按照常理,沒有一個現代人有一個正常的頭腦,會想回到古代,當時什麼也沒有,然而,在古代有一件事對現代男人有致命的吸引力:一夫多妻制。

隨着現代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生活水平與古代相比有了質的飛躍,按照常理,沒有一個現代人有一個正常的頭腦,會想回到古代,當時什麼也沒有,然而,在古代有一件事對現代男人有致命的吸引力:一夫多妻制。

在古代,娶兩個老婆是人之常情,娶三妻四妾也很正常,即使有很多妻妾,也沒人會對你另眼相看,最多的時候,他們充滿了嫉妒。

這種“傳統”即使在民國時期仍然存在,雖然當時進步青年極力主張中國學習西方的“一夫一妻制”,但事實上,他們在男女關係問題上甚至比普通人更不拘束。

以康有爲例,他是近代中國第一個提出一夫一妻制思想的人,然而,他娶了六個妻子,這表明了他的不同意見,徐志摩是民國時期著名作家,可以說是一個受過西方教育的進步人士,他的愛情生活是如此的無邊無際,他公開而公平地娶了妻子,並去勾搭林徽因,結果,他想撬開王庚將軍的牆角,娶了妻子陸小曼。

雖然“一夫多妻”與許志摩無關,但他的行爲比一夫多妻更爲世人所鄙視,難怪梁啓超作爲他與陸小曼結婚的見證人,在婚禮上宣誓。

因此,在整個民國時期,“一夫一妻制”只是公衆潛意識中的一種普遍做法,相當於一種共識,卻沒有專門的法律來執行,因此,民國時期是“一夫一妻制”與“一夫多妻制”並存的時代。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專門頒佈了《婚姻法》,一夜之間,男妾變成重婚,傳統的婚姻觀念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法律出臺後,男人不能娶妾,但以前有過妾的怎麼處理?他們受法律約束嗎?

事實上,它也受到限制,《婚姻法》明確增加了專門針對這類遺留問題的條款,規定:由於父母的安排,女方只能按照“三從四德”與男方結婚,婚後,她感覺不到愛,也得不到幸福,所以她可以決定是“離開”還是留下。

這就是說,那些年裏被擄走的妃嬪們現在只能自己選擇了,因爲她們中的許多人把一半的生命都獻給了自己的男性伴侶,如果他們草率離開家人,他們很容易失去經濟來源,餓死在街頭,所以,留下還是不留下,就要由這些女人來決定了。

然而,即使他們選擇留下來,戶籍上也只有一個女主人,至於其他兩室三室,他們的定位留給家人討論,而且,這部法律不僅適用於妾,而且也適用於正房,這是一部優先考慮婦女權益的法律,這主要是由於幾千年來封建社會對婦女的壓迫太深。

法律出臺後,很少有後妃願意盡善盡美,她們做妾的原因是她們至少有點漂亮,再找個小妾很容易,做個小妾比以前好,因此,我國一夫多妻制的尾巴在兩年內就被徹底消除了,直到今天,它已經完全退出歷史舞臺,成爲教科書中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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