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丁香一樣地結着愁怨的姑娘。”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這兩句詩大家應該挺熟悉吧,出自《雨巷》和《再別康橋》,是徐志摩的名篇,這兩首詩也都載入了我們的中學課本,說不定大家還背過。然而就是能寫出這麼優美詩句的人,竟然是一個爲了追別的女人不惜讓妻子墮胎,爲了中意的人更是綠了兄弟的超級渣男,實在讓人驚掉眼球。

現在男同志們似乎總能聽到這樣的教訓:如果喜歡她,就請好好對她;如果不喜歡,就請不要打擾,你好她也好。無論怎麼看,這條忠告都合情合理吧,但徐志摩卻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在朋友給他介紹張幼儀結婚,看到張幼儀照片時,他就嘲諷了一句,既然不喜他本是可以拒絕的,但他沒有;在他去輪渡碼頭接張幼儀時,看到張幼儀已是毫不掩飾的一臉嫌棄,此時依舊可以拒絕,但他仍然沒有。直到後面成婚,生子,纔想起這個女人非我所愛,然後一腳踹開。這要擱在現在,怕是會被人罵人渣吧。

張幼儀

徐志摩娶了張幼儀後不久就去了美國留學,在那裏認識了林徽因,頓時就被這位穿着時髦,長得美豔動人又能說一口流利英文的才女吸引了。此後更是對林徽因窮追猛打,絲毫不顧忌在家獨守空房的張幼儀,甚至還讓已經懷孕的張幼儀獨自去墮胎。

說來可笑,林徽因拒絕徐志摩也正是因爲徐志摩一向不待見的張幼儀。有一次徐志摩帶着張幼儀去德國,離開的時候林徽因去送他們,作別的時候林徽因看見了張幼儀一雙嫉妒,絕望,乃至怨恨的眼睛。林徽因在寫給徐志摩的分手信中是這樣描述張幼儀的目光的:“我顫抖了,那目光直透我心靈的底蘊,那裏藏着我知曉的祕密,她全看見了。”

林徽因

被林徽因拒絕的徐志摩一下子急眼了,馬上就把一份離婚協議擺到了張幼儀面前,用哀求的口氣請求張幼儀離婚。是的,只有在離婚的時候徐志摩纔會向張幼儀低頭商量。可能是張幼儀也死心了吧,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這個絕望的女人始終也沒有惡語相向,最後一句話也不過是讓徐志摩去找個更好的太太而已。

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婚姻結束了,但離婚後的張幼儀反而一路逆襲。先是在東吳大學教授德文,接着又接管了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並且扭虧爲盈,被人譽爲中國第一位女銀行家;她在進行股票交易的同時開辦服裝公司,甚至還參與了《徐志摩全集》的編輯……她也曾說,感謝徐志摩提出離婚,不然她永遠得不到解脫,得不到成長。離婚後的張幼儀硬生生活成了女性楷模,可能每一位渣男背後都有一位女強人吧!

同張幼儀離婚後,徐志摩依然對林徽因依舊死纏爛打,儘管被告知林徽因已經和他的恩師梁啓超的兒子梁思成訂婚也毫不顧忌。甚至梁啓超出面寫信給徐志摩要他注意言行,他也不鳥,一心只想娶到林徽因。直到林徽因與梁思成結婚了,才終於死心。沒追到摯愛的感覺固然難受,他有詩言:“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找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心態還算不錯,沒有一蹶不振。

幾年後,徐志摩在北平遇到了“京城一道不可忽視的風景”—19歲的陸小曼,雖然此時陸小曼已爲人妻,還是徐志摩朋友王賡的妻子。但徐志摩不管,什麼朋友妻不可欺,去他的,有什麼比追求愛情更重要嗎?

爲了追到陸小曼,徐志摩不惜抹黑自己曾經的好友,把王賡比喻成屠夫,把陸小曼比喻成小白羊,勸陸小曼趕緊逃離屠夫的魔爪。不得不說,徐志摩追女孩有一手,畢竟情詩寫得溜,不到兩年,雙方就已經愛得死去活來了。陸小曼甚至爲此打掉了王賡的孩子,王賡做錯了什麼,也許錯在認識了“好友”徐志摩吧,無奈,只得與陸小曼離婚。

第二年,徐志摩就與陸小曼舉行了婚禮,並請來梁啓超當證婚人,不料恩師梁啓超對他一頓臭罵,說徐志摩用情不專,陸小曼不守婦道,兩人還恬不知恥在這堂而皇之的舉行婚禮,簡直丟死人了。罵的徐志摩啞口無言,一臉懵逼。不僅是他的恩師對他有意見,連他的表兄金庸也諷刺他是淫賊,魯迅更是直接把他批作“流氓”。可見徐志摩的所作所爲在當時還是爭議不小。

但陸小曼就好像是老天專門派來懲罰徐志摩的一般,兩人結婚後,陸小曼竟然喜歡上了抽大煙,也就是吸鴉片。這可是個無底洞,鴉片危害之大自不用說,可憐徐志摩爲了維持陸小曼奢靡的生活,東奔西走,勞累不已。所幸這樣處在崩潰邊緣的生活並沒有持續太久,徐志摩便去世了。

1931年11月18日,徐志摩在南京會完朋友回去的時候,搭乘的飛機撞到山峯上墜毀了,徐志摩不幸去世,年僅34歲。

這是愛情嗎?

徐志摩所追求的愛情,擁有極致的自由,同時也極度的自私。他不愛張幼儀,所以他無所顧忌的在婚姻裏去出軌,自由地去追求愛情,這是他信奉的愛情觀。而當他出軌時毫不顧忌張幼儀的感受,甚至還惡意的傷害自己的妻子,自己卻渾然不覺有什麼不對,這就是他的自私了。自由而又自私的愛情,這是愛情嗎?

徐志摩是一個很浪漫的人,他的詩曾寫道:“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爲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這種偏執“無私”的愛簡直浪漫的要死,但是如果這樣的愛情,這樣的浪漫,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那還有追求它的必要嗎?

至少,我覺得真正的愛情不應該這麼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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