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喝酒,这是明确的两大致癌因素,而且是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中归为一级(一类)致癌物。一说到致癌物,很多人是感到恐慌的,曾经有人听说霉变的食物会致癌,因为无意中吃了霉变的食物而恐慌,担心会不会致癌,而说到吸烟喝酒,她家里有人吸烟,更有人喝酒,而她自己也会喝酒,但她居然毫不在意。太奇怪了,抽烟喝酒这么明确的致癌物,却还是有很多人并不以为然,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现象?估计是因为很多人一直以来对吸烟喝酒习以为常,有点“法不责众”的意味,多少年人大家都吸烟都喝酒,特别是喝酒,于是乎,就心里麻痹了,放松警惕了,见怪不怪了,不知不觉潜意识中认为抽烟喝酒这事不可怕,不会致癌,加上总有人说某某吸烟并没有得癌,而且还很长寿,更不要说喝酒了,很多喝酒的人并没有得癌,而不吸烟不喝酒的人也有不少得癌症的,这就更让很多人认为吸烟喝酒不是什么事。唉,这是典型的“双标”啊,这个逻辑为什么只用在吸烟喝酒上?而在讨论其他类似问题时就忘了这个逻辑?这个逻辑本质就是概率思维,有的人总以偏概全,以个体来替供全体,不顾事情发生的概率大小差别。

吸烟喝酒当然不是一定会得癌,但可以明确的是,会明确增加患癌风险概率,这个不用怀疑。吸烟喝酒的人到底容易得哪些癌症?

大量的研究数据显示,抽烟喝酒会增加肺癌、口腔癌、咽喉癌、食管癌、膀胱癌、乳腺癌、肝癌,胃癌等多种癌症的发病风险,这是不用置疑的。前面说过,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癌症研究机构早已明确将吸烟和喝酒都列为一类致癌物,所谓一类致癌物(一级致癌物),指的就是其对人类致癌有充分明确的研究证据支持。

一听这个,肯定有人会说,那为什么吸烟的人也有没得癌症的?喝酒的人也有很多没得癌症的?而那些不吸烟不喝酒的人不也是有很多得癌症的?

居然还有人想不通这种简单的逻辑问题,概率问题!为什么总是把概率等同于是百分百的肯定?你得站在群体层面看问题,而不是总是以个体来说,就好比说,你不能因为有人努力学习了还是没有考到理想的大学而得出结论说努力学习是没有用的,这是最基本的逻辑,如果连这个都想不通,你在生活和工作中可咋办?在同等条件下,吸烟喝酒有更高的概率患癌,但当然不是“一定”,不百分之百。其实我们做很多事,目的就是尽可能追求成功概率最高,但当然不能百分百保证成功,努力了,成功概率更高,不努力,成功概率低,这是不用怀疑的。如果总是为这种可以说是弱智的逻辑反复纠结,那可以说没得活了 ,你开车坐飞机的风险都是概率,你总不会因为开车坐飞机有风险就不开车不坐飞机了吧?就好的东西来说,只要是成功的概率高,我们就值得去做,不吸烟不喝酒不是一定不会得癌,但相对吸烟喝酒的人来说,在同等条件下,得癌症的概率更低,当然就值得做,不要去吸烟,不要去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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