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丹東市生態環境局在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推進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協調聯動會。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傳福,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吉生,公安局駐生態環境局環保支隊支隊長於新出席會議。市中院環資庭、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市公安環保支隊相關同志參加會議。

王傳福副院長就全市兩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不斷完善和創新工作機制,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情況向與會同志進行了介紹。丹東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採用“三審合一”審判模式,審理涉環資案件。2016年以來,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涉環境資源案件2000件,審結1967件,其中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635件,涉資源糾紛和環境侵權民事案件773件,涉環境資源行政訴訟和非訴執行案件592件,收結案數量均居全省法院前列。丹東中院出臺保障意見、設立生態環境損害專項資金賬頁、確定環資案由、發佈典型案例,爲提升丹東地區環境資源審判水平,守護靈秀丹東綠水青山做出了積極貢獻。

會上,丹東中院與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環保支隊相關同志圍繞全市環保典型案件情況進行研討,並對在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如何解決進行探討,就生態損害賠償案件鑑定等工作如何開展進行磋商,對涉環資案件的刑事審判、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執法等問題進行交流。

會議達成了市中院與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加強溝通交流、推進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共識。下一步兩單位將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加強信息通報、工作研判,強化司法審判與環境執法的聯動協調、信息共享、有效銜接機制,充分發揮司法機關、生態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能作用,形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合力,共同守護我市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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