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曉芳

在上一期的“楚楚普法”中,小編給大家劇透了《三十而已》陳嶼與鍾曉芹的結局,二人終於“嶼過天芹”復婚成功。本期,小編繼續爲大家劇透另一對夫妻許幻山和顧佳的結局,劇中許幻山最終“換衫”成功,穿上了罪犯的制服。

那麼問題來了,許幻山爲什麼會坐牢呢?從劇情來分析,許幻山強烈要求生產的藍色煙花在儲存時發生了爆炸,造成了傷亡後果,他所犯的罪名應該是重大責任事故罪。

那麼什麼是

重大責任事故呢?

【重大責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主體】根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等人員,以及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

【立案標準】“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許幻山作爲企業的經營者,自然是免不了要承擔刑事責任。

此刻,許幻山內心肯定大呼“我不是故意的,我以爲很安全的,我也不想的!”但是,這不是許幻山免責的藉口,因爲重大責任事故罪屬於過失類犯罪。

看把你能耐的!

還絕對安全!

【過失犯罪】《刑法》第十五條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許幻山雖然是過失,但根據法律規定,依然要負刑事責任。

據統計,2018年以來,興化市檢察院共辦理重大責任事故罪16件17人,涉及工廠生產、工程施工等各個領域和環節。“高高興興上班,平平安安回家”,這幾乎是每一個施工工地門前都會掛着的標語,但生產安全不應當僅僅是一聲祝福,而應當落實到生產作業的每一個環節中去。

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改變現場管理缺失亂象,才能呵護萬家燈火的平安團圓。

來自:興化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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